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城市规划对土地市场及城市经济发展的作用一直是各学科、各学派争论不休的话题,随着90年代初开始的全球范围内的“市场的凯旋”(thetriumph of market),当世界范围内绝大多数国家采用市场经济模式的今天,城市规划的低效率、滞后性与缺乏实施变得突出。特别是我国城市因受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影响,城市规划与经济发展的深层矛盾暴露出来。人们也逐步认识到土地利用中的产权界定、产权保护及规划控制的重要性。 本文正是抓住“城市土地使用的外部效果与规划控制”这一涉及我国土地资源利用和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利用主流经济学的最新进展,以中国城市化中的“城中村”问题、大规模拆除违章建筑行动、小区居民捍卫“阳光权”、“绿地权”等房产纠纷为背景,结合笔者在广州市十多年的管理经验,围绕外部效果、交易费用、产权、政府规制等深层上的问题展开研究。其具体内容如下: (1)系统研究和总结了城市规划理论相关的经济学发展上的三种思路。从而确定了本课题研究的理论支撑点:即庇古提出的外部效果内部化理论与科斯的交易费用与产权理论有可共存之处。在强调产权明晰与节省交易费用并以市场化发展为主导的同时,需要政府的干预和税收调节。 (2)从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出发,并结合其他学者关于外部效果的研究进展,进一步分析了城市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问题的解决,应从市场失灵到政府干预,再到政府失灵,使人们又重新回到求助于市场力量的发展过程。同时指出了中国城市规划领域问题的解决,需要制度创新,明晰与保护私有产权、尊重市场、保护土地开发的契约性规则,已是势在必行。 (3)提出了作者对外部效果的定义,明确指出了产生外部效果的根本原因在于市场的不完善性。分析了在不同制度下的土地利用对其外部效果影响,以及消除或减少外部效果负面影响的庇古税及产权管理方法。 (4)从深层次上分析探讨了城市土地使用中外部效果的必然性,及其外部效果的分类。借助和运用经济学边际分析、边际机会成本、成本—收益 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分析等经济学的基本概念与原理,提出了外部效果评估的一般过程;同时由于土地使用外部效果的定量评估困难性,作者还提出了一种行之有效的城市规划制度变迁的绩效评估方法。 *)论文借鉴美国区划怔 使土地使用外部效果内在化的原理和方法,辩证论述了产权明晰与城市规划控制的关系,提出城市规划要牢牢树立产权地块的法律意识,保护产权,正视赔偿,深化城乡土地产权与物权的改革。 的)全面、系统地分析了我国的土地权利体制,提出了中国城市土地产权的残缺主体现象:即产权界定不清楚,缺乏明确的人格化代表,产权边界模糊,可转让性上也存在残缺。由于产权残缺产生寻租,增大了产权市场化的阻力。因此,从法律意义上讲,土地产权改革是推动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 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现行的房地产开发制度、土地产权界定与土地使用政策提出改革建议。要建立土地法人所有制、要清楚界定土地产权的各种权利、特别加强私有产权的保护。可采用土地使用权私有化与发展权国有制。法律上要明确土地使用的空间权,界定小区“公共产品”的投资主体与产权,强化产权运行机制消除人治干扰。 文章最后,对如何解决“城中村”问题,提高我国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水平与绩效,提出“产权明晰、区划控制、加强法治、经营城市”的十六字总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