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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所设想的理想社会的状态是“自由人的自由联合”。在马克思看来,个人自由与社会公正是和谐统一的,法律应当在保障个人自由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如何通过法律制度的完善来实现个人自由和社会公正的和谐关系,促进其良性互动和共同增进,是马克思主义法学长期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行政补偿制度是一个法治、人权国家中重要的法律制度,一方面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对个人的合法权益进行正当干预直至剥夺;另一方面,合理补偿的要求又构成了公民合法权益对国家强制权的反向制约,即国家基于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