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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行政化”是中国计划经济时期的特殊产物,曾经在高等教育和高校发展史上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极大的促进了中国高教事业的发展,使我国摘掉了建国初期教育落后的帽子。然而,伴随计划经济瓦解,市场经济蓬勃发展,高校与社会交流日益频繁,以及教育现代化步伐的不断加快,源于计划经济时期的高校“行政化”的弊端也日益显露:政府依然按照计划经济时期的习惯、按照管理政府机构的行政思维管理高校,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得不到有效保障,高校作为独立办学主体的地位仍然得不到彰显;高校内部行政与学术权限划分模糊,行政干预学术的现象时有发生。高校的“行政化”越来越成为教育不断进步和创新的绊脚石。因此,为了加快我国高等教育和高校建设的现代化步伐,高校“去行政化”改革迫在眉睫。推进高校的“去行政化”改革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需要政府、社会以及高校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政府须转变高校管理过程中传统的行政指令方式,同时在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大背景下,推进和加快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以法律法规形式确立管办分离的管理模式,在高校内部明晰行政与学术二者的界限,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为学术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提供相应制度保障,而依法治校体现在高校内部就是要依章治校。大学章程作为高校自治的“宪法”,为实现“去行政化”提供制度依托,为高校“去行政化”提供良好的运作机制,切实保障大学“去行政化”改革落到实处。本文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脉络展开,首先阐述了当前高校“行政化”的现状,接着以问题为导向,提出高校“去行政化”的改革趋势。通过“去行政化”对章程价值取向和功能影响的论证,最后引申出章程对“去行政化”的积极作用。文章重点分析了高校“行政化”的现状以及“去行政化”的改革趋势,以改革为契机,通过构建和完善大学章程推动依法治校的进程,加快现代大学制度的构建。最后着重论证了“去行政化”改革对章程建设的影响和章程对“去行政化”改革的功能与作用。一是大学章程是保障高校独立自主办学的制度依托。大学章程作为大学自主管理的“宪法”,上承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下启学校内部的规章制度,是高校一切活动的总纲,高校的一切办学活动也应当遵守章程的规定。二是大学章程保障高校学术自由。大学章程作为高校运作的总纲,对高校的重大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尤其是清晰界定了学术与行政之间的权限,以章程形式保障学术权力,使学术得以“复位”。三是维护高校民主管理。大学章程以“宪法”形式确立了教授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制度,保障了它们的民主决策权,使其摆脱了无章可依的尴尬局面,促进了高校的民主化进程。四是大学章程保障师生权利。师生作为高校的主体,是高校发展进步的动力和基础,大学章程专设一章明确规定和保障师生权益,在高校内部做到了以人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