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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管县”的管理模式曾在过去的三十多年中有着突出贡献与功绩,但是在经济不断向纵深化发展、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当下,这种行政模式与现今经济的要求和需要便显得越来越不合时宜。一些比较发达、经济发展势头比较强劲的地区早已进行了改革,并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果,例如浙江省、海南省。随后全国各地纷纷进行改革,内蒙古于2014年也有了新的进展,自治区政府先后对全区范围内选中的22个试点旗县进行初步的放权改革。四个年头过去了,很多地方都有了明显的效果。本文对改革所涉及的相关概念进行了分析界定,省管县体制、市管县体制、强县扩权与扩权强县共涉及四个概念;阐述了研究的理论基础,分权理论、政府间关系理论和公共组织理论。与其他省份相比,在内蒙古自治区进行省管县的改革有许多特殊之处。内蒙古自治区省域面积比较广阔,同时东西幅度几乎横跨大半个中国;内蒙古是少数民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占比比重也比较大;内蒙古自治区地处祖国北疆,有边境口岸,随着一带一路政策的实行,这些口岸每年的贸易吞吐量巨大。这些都是在内蒙古进行省管县改革所需要考虑的特殊因素。通过查找相关文件和进行实地走访,深入了解目前各试点旗县改革的实施情况,力图通过分析发现问题,总结成功经验。首先概括了试点旗县的改革过程,其次论述了试点旗县改革的具体操作模式,最后则总结了试点旗县改革的实施效果。对内蒙古省管县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将这些问题进行归因。各试点旗县目前普遍存在业务能力不强,对于下放的权力显得有些“手足无措”;同时区政府管理幅度过大,增加了管理难度;部分下放权力落实的不是很到位,有的权力下放只是流于形式。同时也对这些问题的产生进行了归因,主要是改革缺乏系统的构建,权责、职能定位不清晰,缺乏具体清晰的配套措施和制度。选取了当前改革较为成功的地区,并梳理其模式,对各省的成功经验进行借鉴,目的是在各省的经验基础上,对其优秀经验进行借鉴,将其运用到内蒙古省管县试点旗县的改革中。对浙江、江苏、广东模式进行了分析,其渐进式的改革路径、全面的改革措施和理性务实的制度设计都值得学习和借鉴。提出对策和建议,为内蒙古省管县改革的良性发展做出有益的分析和探讨。首先理顺内蒙古省管县改革的思路,其次提出优化内蒙古省管县改革的对策分析,最后根据目前内蒙古自治区的区划幅度,对自治区行政区划的调整提出了几点试想和建议,以解决管理幅度过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