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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华也”(皇侃语),“文,犹美也”(郑玄语)。这些阐释,透露出一个重要的信息:千姿百态的大自然,启发了中国人的美感,促使中国人创造了体现一定审美意识的伟大文明。一切文明的创造,既是人的美质的物化形态,又推动着人自身美质的优化和发展。 “文”的本义是交错的美,带有美饰的意思。中国的先民们观察宇宙万物,发现了美的规律:按照美的规律,宇宙间万事万物以不同的形式交错而形成一定可观的视觉形象,这些视觉形象都有一种震摄人心之美。因此,先民们就形成了“错杂成文”的审美观念。这有别于西方以几何图形为美的观念。 先秦时期,先民们将“文”由单纯的视觉形象扩大了。他们将天地万物和人的活动都划入“文”的范围,并区分为“天之文”、“地之文”和“人之文”。 “天之文”与“地之文”是指天地之间的自然景象,亦即自然美。绚丽多彩的自然景象构成“天之文”与“地之文”,也就是彰显宇宙本体精神的自然现象,使先民们形成了错综为美的审美观念。“气源说”、“万物同源”、“天人合一”思想对中国传统文化有深远影响。中国古人认为天地万物源于气,生于道,而人是万物之灵长,与万物同源,于是“天人同构”。因此,中国人对大自然总是抱有一种亲和之感,在欣赏自然美景时总是将情感融入其中,而审美追求亦以自然天成为尚。 “人之文”是社会美和艺术美的总称。先民们观察天文地理,揭示出美的规律,概括为“错杂成文”的审美观念,并用来描述丰富多彩的社会美以及反映社会美和自然美的艺术美。所谓“形文”、“声文”、“情文”则是艺术美的不同形态。 艺术美是中国古典美学研究的主要对象,对于门类众多的中国艺术世界,我们概括出两个特点:一是同源性,认为艺术是“天人合一”的结果,即所谓“诗为天人之合”(刘熙载语);二是艺术都是为了反映自然、社会的生机和生趣以及表达出宇宙生命精神,即所谓“外师造化,中得心源”(张璪语)这两个特征使得中国艺术在世界艺术之林占据一个非常重要的地位。 正如王雨谦所说“文也者,人也”,文即是美饰人的象征,因此,可以说中国美学便是人学,它始终是立足于人的,并最终指向人,所关注的始终是人的精神生命。正因为如此,中国艺术美始终没有脱离人的情感而存在,而且始终以“情文”作为最高层次,追求“情文并茂”。 总而言之,“文”既体现了中国人的审美意识,也体现出中国人对美的发现、追求和创造。 以往,“文”只是作为一个普通的汉字,没有发掘其深层的含义。以往的研究论述中很少分析“文”作为美学观念、原理的方面,也没有将“文”对中国美学形成和发展所产生的影响作一个较系统的论述。本文主要从“文”对中国美学形成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入手,论述“文”作为审美追求、审美理想和美学原理的基本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