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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者有其屋”是每一个公民应该享受的最基本的权利,也是社会和城市稳定、健康、快速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低收入人群在住宅商品化的社会环境下无法依靠自己的能力解决住房问题。现在住房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为了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各国政府根据自己的情况制订了相应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切实解决了很多低收入阶层居民的居住问题。但是,这些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和规定基本都是在城市经营理念、城市土地级差效应和住房过滤的前提下实施的,这就无形中加剧了本身由于各阶层间社会价值观念和文化价值取向不同造成的居住空间分异和居住隔离状况,把原来市场化的、缓慢的、边界不甚清晰的居住分异,变成一种带有一定刚性的、急速的、边界极为清晰的空间区隔。贫民区和类贫民区也因此相对集中,低收入人群也逐渐被边缘化于城市主流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之外,成为社会和城市发展的隐患。本文介绍了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以来保障性住房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分析了目前我国城市居民的居住分异的现状,从居民收入差异、政府的城市规划导向、商品化住宅市场供多样化、社会历史原因等多方面剖析了我国城市居住空间分异和居住隔离产生的社会根源。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的直接后果是在社会空间上造成居住的集聚与相对隔离。居住分异虽然一定程度上具有社会激励效用,但是蕴含着很多的负面社会风险,诸如低收入群体聚居社区的贫困、失业、严重依赖福利政策和犯罪率提高等。本文从阻碍阶层间交往、加剧社会资源分配不公、增加社会治理成本、降低社会和城市整体的和谐程度等多个层面论述了居住分异带来的负社会外部性影响。混合居住意义深远。混合居住不仅能促进阶层融合,体现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提高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效率,更提升了被保障人群自身的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能力,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群众生活的和谐幸福。我国有采取混合居住的群众基础,城市居住分异和空间隔离尚未完全形成,而且由特定的社会历史原因而形成了各阶层居民混合居住的习俗,另外我国也不存在西方国家由于种族原因形成的居住隔离现象,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更是带来了推进混合居住发展的契机。论文探析了解决混合居住的运作模式并在操作策略上做了深入的思考。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笔者建议了“大杂居,小聚居”的分散模式和公共住宅和商品住宅结合开发模式等两种运作模式。从政府的财政支出和收益让渡、完善企业缴纳公积金的监管制度、制定政策鼓励企业及社会各机构资助、发行保障性住房专项彩票等方面论述了资金来源保证,并提出了选址与规模的确定、商品房社区中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保证相同建设质量下,实行多样化的住宅设计、完善混合社区物业服务,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供一定的社区内阶层间沟通平台等具体的实施策略建议。当前居住隔离在我国已经初露端倪,如何防止它的加剧,成为了当前不容忽视的一项社会任务,如何推进适宜我国居住分异的实际情况的混合居住模式则需要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以及广大人民的积极参与。目前我国的住房市场正在形成和发育过程当中,居住的分异格局尚未彻底成形,多种弊端尚未完全显现之际,完全可以抓住转轨过程中的机遇,科学地规划城市发展,制订有利于混合居住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指导性的法规,以减少不必要的社会管理和治理成本以及社会的经济负担,这对我们建立良好社区关系、融合社会各个阶层、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都有着积极的重大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