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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对煤炭等能源消耗已经占据了世界能源消耗的很大比例,国内煤炭供给无法完全满足消耗需求,这就使得煤炭行业成为一个高利润的行业。同时,煤炭行业是一个高危行业,近年来我国煤矿安全事故发生频发,矿难遇难人数虽然有所下降,但依然在一个很高的水平徘徊,煤矿安全不容乐观。研究煤矿安全有着现实意义,在越来越多人关注煤炭行业利润的同时,也注意到矿难那一堆堆血淋淋的数字。生命是无价的,减少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是煤矿安全研究的意义所在。本文在研究国内外一些学者对煤矿安全问题的基础上,从安全规制标准的角度出发,来解释煤矿安全问题。文中引入了规制标准,并且对规制标准进行分类。指出了规制标准在安全规制中的作用不仅是法律法规的细化和延伸,还是规制安全监察的技术准则,也有助于企业提高安全意识。同时指出影响标准达成效果的因素分为技术因素和监管因素,并对标准水平的选择过高或者过低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了分析。文章在对安全规制理论的介绍上也采用了标准的视角。在风险意识方面,由于工人主观上的偏差不能对其工作环境标准产生正确判断,以致对风险的认识产生偏差,增大安全事故隐患,而企业往往倾向于减少在安全上的投资,把安全风险的成本转移给了煤矿工人;由于煤矿企业有着工人与监管机构无法比拟的信息优势,所以他们有可能隐瞒标准信息,作出对自己有利的选择,而规制机构的标准选择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利益,同时给社会产生一定的经济影响;选择标准的程度会带来不同的效果,也产生外部性,而这并不是由企业承担,所以企业的责任感大大降低;对于矿工赔付标准的偏低,也是煤矿事故多发的原因,由于在现行赔付标准倾向采用风险交易理论计算人的经济价值,往往忽视了生命价值及其外部性,这也造成了死亡成本低,无法约束企业行为。接下来对中国煤矿安全问题现状做了分析,分别从规制体系和企业安全供给不足两方面分析。在规制体系方面,由于中央规制机构与地方规制机构存在交叉职权、煤矿管理权分散和监督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影响中国监管体系。而企业安全供给不足的原因在于安全投入的远期效应和煤矿安全规制相关理论问题。通过建立基于标准的事权划分的社会福利模型,分析影响福利的因素是地方政府的效用函数与标准的强度。在地方政府不能把中央政府的目标作为自己的效用目标时,中央政府可以通过标准的选择扭转这个效果,减少福利损失。同时可以看出明确事权后产生了监管效率。而从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博弈模型中可以得出企业寻租与政府监管概率对标准的影响。文章最后给出了相应的结论。细分标准、加强技术培训、增加生命赔付标准与完善法律法规可以加强标准强度,保障规制效果。而仅依靠改善安全规制体制不能彻底解决现存安全问题,需要有一个独立的煤炭管理体系配合才能达到监管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