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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高度重视农民收入问题,提出着力促进农民增收,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势头。增加农民收入已成为国家“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近年来,中国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得到长足发展。与此同时,农村农业和农村经济问题不断凸显,其中,引起政府重视的焦点——农村居民收入难问题。农村居民收入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民生活水平的高低和农业经济的发展,更关系到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的巩固以及国家社会和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因此,农村居民收入问题的有效解决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黑龙江省作为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承载着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任务,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问题更值得关注。本文以黑龙江省农村居民为研究主体,着重分析黑龙江省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潜力,目的在于对黑龙江省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潜力有全面、正确、客观的认识,为黑龙江省现代化大农业的发展提供参考。本文首先以收入理论为基础,参照国家统计局概念解释,界定农村居民、居民收入基本内涵与构成要件,梳理福利经济学理论、绝对收入假说理论、相对收入假说理论、持久收入假说等理论;接着,从产业结构、农民收入组成、整体水平、政策优惠等方面介绍黑龙江省农村居民收入结构特点;从现状入手,得出农村居民收入结构变化的城镇化、惠农政策、回乡创业等原因;运用横向与纵向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自然条件、体制和政策条件、农业产业结构、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居民素质等方面定性介绍黑龙江省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潜力;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方程模型分析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潜力,研究表明: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潜力与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以及转移性收入呈正相关,与农业收入、牧业收入、非农收入呈负相关;与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联系关系密切,与农业收入、牧业收入、非农产业收入、转移性收入联系并不紧密。最后,针对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潜力现状,提出优化农业产业发展模式、探究农业可持续发展道路,破除体制束缚、发展农村城镇化,抓好农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同步发展等提高农民收入增长潜力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