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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是人类社会中一种复杂的交际行为。在这个交际活动中, 译者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正是由于译者辛勤的工作,外国文学的精粹才被引入国内,并且展现在读者面前。但是在翻译历史上, 译者作为翻译主体的身份和作用却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得不到应有的认同和肯定。相反,他们被认为是原作者忠诚的仆人。他们在翻译过程的创造性工作也被长期地忽视, 甚至是抹杀。但是随着人们对于翻译研究的不断深化,译者作为中心主体的地位得到了广泛的认同。译者也从幕后走到了前台,成为主宰翻译的主体。本文共分为6 章,主要探讨了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以及译者作为翻译主体所具有的主体性。文章的第一章主要介绍了选题的背景,意义和研究现状,并提出了文章所要解决的问题。文章的第二章以中西译论为例, 回顾了传统译论对于译者的歧视性评价,并对产生这一情况的历史文化原因进行了探讨。进而探讨了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作用和主体性的内涵。文章的第三章从阐释学哲学视角探讨了译者的主观能动性。本文运用加德默尔阐释哲学基本观念-前理解,偏见和视界融合来论证译者的主体性。文章的第四章从功能主义的视角探讨了译者的目的性。目的学派认为翻译是由目的决定的行为,而译者就是实现目的,制定要求的专家。译者不再低人一等,而是具有理性,审美情趣的翻译执行者。文章的第五章从文化学的视角探讨了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制约性。由于翻译存在于特定的文化,所以任何对翻译的评价都离不开其在该文化中所起的作用与地位。因此包括社会,语言,意识形态和潜在读者等在内的文化规范成为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制约因数。文章最后一章简明地总结了前几章的论述,并得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