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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是以商品和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从税收理论出发,增值税作为流转税和价外税,会直接影响各行业的税负、居民收入水平、实际GDP、社会福利等。为更好地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对资源配置的作用,税率结构的设计上应该保持中性特点,尽可能减轻税收的额外负担。增值税的多档税率会破坏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同时扭曲市场的价格体系,从而干预资源的有效配置,造成经济效率损失。此外,多档税率还会加大税务部门的征管成本。在与部分国家进行比较分析后,笔者发现大多数国家实施的增值税税率不超过三档,且越来越多的国家逐步将增值税的税率档次进行压缩。结合李克强总理倡导的简并增值税税率和减轻企业税负的大方向,本文提出了三种税率简并方案。文章构建包含42个生产部门、居民、国内政府和国外部门的税收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模拟测算不同增值税税率简并方案对各产业的总增加值、收入分配效应、社会福利水平的影响,并根据测算结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本文基于2015年投入产出表、2016年中国财政年鉴、2016年中国税务年鉴等数据编制税收社会核算矩阵,并将投入产出表中的42个部门聚合为23大部门构建税收CGE模型。该模型包含了生产模块、收入模块、消费模块、对外贸易模块、宏观闭合与均衡模块,同时根据研究需要增加了社会福利模块。本文在已经实施的全面“营改增”政策(财税【2016】36号文)和现行税率结构的基础上设计了三种模拟税率简并方案如下:将原适用13%税率的行业适用税率降至9%,其他行业税率保持不变(方案三);将原适用13%税率的行业适用税率降至9%,原适用9%税率的行业适用税率降至6%,其他行业税率保持不变(方案四);实行8%的单一税率(方案五)。从促进产业转型角度出发,已经实施的全面“营改增”政策(方案一)能够最有效的促进我国产业的转型升级。从收入分配效应角度出发,方案三、四、五都能在降低政府收入水平的同时增加居民和企业的收入水平。从社会福利水平角度出发,方案三、四、五相较于已施行的两个方案都能够显著提高居民的社会福利水平。综上所述,全面“营改增”政策和现行增值税税率制度能够促进我国产业结构升级,但对居民的收入和企业的收入都具有负效应。方案三、方案四、方案五三种税率简并方案与全面“营改增”政策和现行增值税税率制度相比,都能够显著提高居民和企业的收入水平,增加实际GDP,改善居民福利水平。结合实证结果,笔者认为我国在接下来的增值税税率改革中,应该在简并税率保持税收中性的大方向上,全面考虑税率简并政策对各产业总增加值、收入分配效应、社会福利、实际GDP的影响,尽可能达到整体经济的最大效益。目前我国仅依靠市场无法对资源进行完全有效的配置,需要加入政府干预,因此可以暂时将增值税税率档次压缩为“9%+6%”两档(方案三)。同时,简并和降低税率会造成财政收入减少,可以通过加强直接税的征收力度来确保财政收入水平,如加快遗产税的推行和房产税的改革。增值税属于流转税,在实际流转过程中存在较大的转嫁空间,不利于国家对市场的直接调控。因此我国应该逐步降低增值税在税收中的地位,提高直接税的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