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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一项重要的资产业务,对推动普通民众居住条件改善、促进房地产行业持续活跃和国民经济稳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经济形势的不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波动以及相关政策的变动可能会给商业银行的按揭贷款业务甚至整体经济带来风险。当前形势下,房地产市场下行调整压力较大,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预计会进一步增多。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按揭法律关系的基础,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将导致商品房按揭中的借贷关系、担保关系等引发一系列不确定的变化。本文针对商品房预售中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纠纷展开研究,使用比较分析、规范分析、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在梳理商品房按揭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围绕银行在按揭贷款合同项下享有的权利,重点探讨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纠纷中按揭贷款合同的司法处理,针对银行权利行使现状,就规范纠纷处理、补充完善立法以及贷款银行自身的风险防控等提出建议。本文第一部分先是梳理了商品房按揭贷款涉及的法律关系;随后通过解析按揭贷款合同的特征,推知贷款银行在合同项下享有作为债权人、抵押权人以及保证权人的三重权益保障其债权实现;最后论证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与按揭贷款合同不是主从合同关系,两者紧密联系,在本质上构成关联合同。本文第二部分先是对贷款银行能否、应否参与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纠纷以及贷款银行参与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纠纷的诉讼地位等程序性问题进行分析,认为贷款银行应当参与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纠纷,且基于参与诉讼的不同方式可能处于不同的诉讼地位,但其诉讼权利没有实质性的区别;随后比较分析贷款银行应当享有的实体权益,认为现行司法解释条款应当理解为:购房者因不再对所购房屋享有权利而将其归还贷款的义务直接转移给开发商。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后,贷款银行原本享有的担保权利发生一定变化。本文第三部分基于现行司法解释条款存在的法理基础不明、调整范围有限等问题,区分程序性和实体性权利,就贷款银行在商品房预售解除合同纠纷中的权利行使现状展开了实证分析。本文第四部分先是基于当前法律规定,为法官在个案中妥善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纠纷提出裁判思路;随后基于现有司法解释法理基础不明、调整范围有限等问题,就建立商品房按揭法律制度,借鉴国外关联合同理论等提出立法建议;最后就贷款银行如何从自身角度出发防范风险、保障权益提出参考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