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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全力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大力发展生产力的进程中,尽管经济体制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社会结构变革也日趋成熟,但是,在利益格局与思想观念更新迅速的今天,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与精神需求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愈加突出。群众集体上访、围堵静坐、游行示威等群体性突发事件数量激增,规模不断扩大,如瓮安事件、石首事件、孟连事件等都是典型群体性突发事件。这些群体性突发事件表现形式激烈,破坏性增大,政府的处置难度加大等。一旦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不当,就会给社会的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社会经济的发展等方面带来巨大损失和产生重大影响。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地方各级政府是其行政区域的领导机构,因此地方政府就必然对发生在本区域的突发公共危机事件负领导责任,履行好应尽的职责。县级政府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能力是县级政府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如何事前积极预防、事中有效应对和事后妥善处理好群体性突发事件,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稳定是摆在我国县级政府面前的一个关键问题,因此,对县级政府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围绕我国县级政府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问题这一主线,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和定性分析法,借鉴公共治理理论、责任政府理论、危机管理理论和公共安全管理理论的相关理念着重阐述了县级政府的内涵和特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和应急管理的概念等,研究了群体性突发事件目前呈现的特点及加强群体性突发事件中我国县级政府应急管理的重要性,主要对我国县级政府当前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问题进行了分析,文章认为应急管理过程中响应不及时、处置措施和方法不得当、各部门协调联动不足、信息管理滞后和沟通不畅及善后工作缺位这五个方面的问题是我国县级政府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症结之所在。根据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了原因分析,要解决这一系列问题,就必须构建一个合理有效的应对机制,即提高县级政府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完善应急管理法制、构建完善的信息沟通平台。通过这一系列措施的建立、健全与完善,以实现我国县级政府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积极预防、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