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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在高速发展的背后,隐藏着多种公共危机,并且形式不断变异,发生的频率也越来越高,给有序的社会发展带来了破坏性的影响。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己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要职能。我国政府在应对1998年抗洪救灾、2003年非典、2008年雨雪冰冻灾害、“5.12”抗震救灾等突发事件中,应急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应急管理能力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了较为显著的提升,并逐步进入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的发展阶段。但是,在我国经济和社会转轨过程中,随着传统政府职能的淡出、市场为主配置资源方式的逐步确立,政府在如何配置公共资源、应对突发事件方面还存在着职能缺位,这在区县级基层地方政府表现尤为突出。这种缺位往往导致区县级政府在问题和危机发生的前期缺乏紧急应对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延迟了危机解决的最佳时机。反映在某一具体突发事件当中,就是区县级政府的应急处置能力不强,尚未广泛建立起独立和常设的应急管理体系,缺少专业的信息系统和突发事件的预警、处理机制。 本文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对九龙坡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中建立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制建设,整体优化应急管理系统结构和功能,提升应急管理能力等问题,在理论与实践层面都作了比较系统的研究,既总结了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成就、特点和经验,又提出了发展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