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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827年第一部经世文编刊行至清朝统治结束,十多部经世文编相继问世。其间历经近80年,形成了晚清独特的文化现象。文编的选文涵盖了清代政治、经济、军事、法律、思想文化等各个方面,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资料,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经世致用”是其编撰的指导思想,目的是为统治者提供参考,促使其改革弊政,变法自强。对法律问题的关注也是经世文编的一个重要特征。因此,有必要对各时期具有代表性的经世文编进行法律思想研究。慎刑观、无讼观、中西法律比较观、国际公法思想、法律的伦理化等,是这些经世文编关注较多的方面。因文章篇幅所限,本文对慎刑观、无讼观、中西法律比较观这三个方面进行了探讨。从贺编的传统法律观念,到新政时期各部文编学习西法的主张,可以看出,西方法律制度的影响日益广泛,国人学习西法的愿望日渐强烈,但仍未脱离中体西用的思想范畴。慎刑观并未从传统观念中脱胎换骨,发展成为现代法观念中的人权思想,无讼观也仍旧固守千年不变的成例。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政治环境的变化,经世文编的编者和作者逐渐认识到了西方法律在制度层面对于社会进步所起的作用。前二者体现了经世文编的编者们在思想认识上的局限性,后者则体现了编者们在思想认识上的初步觉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