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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征收的税种,是各国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我国现有房地产税收制度形成于1994年的税制改革,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该制度出现了明显的滞后性。因此,社会各界要求改革的呼声很高。在这样的大背景下,2011年1月,新房产税的试点工作首先在重庆、上海两市推出。 目前,我国对房地产税制度的研究尚属于起步阶段,对“物业税”、“房地产税”和“财产税”等概念的区分还未能达成共识,对具体基础理论的研究也比较欠缺。因此本文先从概念入手,在此基础上引申出房地产税的性质、特征及其作用。接下来从税收经济学、财政经济学、政治学等不同角度对征收房地产税的理论依据加以总结,归纳出财政收入说、收益说或利益交换说、公平说、税制完善说、效率说、溢价回收论六项基本理论并加以论述。同时考虑到房地产税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历史并不是太长,仍然是一个新鲜事物,有必要借鉴国外及我国港台地区的成功经验,因此从房地产税设置宗旨、纳税对象与纳税人、税种与税率、纳税环节与纳税期限、税收优惠、税权划分、税收征管七个部分入手,通过比较分析研究,期望实现得以总结有益经验并达到借鉴的目的。经验表明税收制度的理论研究与制度设计,一定不能仅仅照抄照搬国外的经验,而是应该在理性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当下中国的具体国情,进行有甄别、有取舍、有创造的汲取与设计。因此,就有必要对我国房地产税制度的现状进行研究分析,从中找出问题与不足,最终实现对我国房地产税制度的构建。 本论文在研究过程中主要运用了比较分析法,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等多种分析研究方法,在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最终提出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房地产税制度方案,以期为我国房地产税制度改革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