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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子商务的发展如火如荼的大背景下,在世界范围的航运业内,原有的提单制度越来越不适应行业的迅猛发展,改革提单制度的呼声不绝于耳,有人甚至提出废除提单。然而,结果是今天提单不仅没有废除,反而出现了以电子数据为载体传输信息资料的新形式——电子提单,并且被很多人看作将引导提单走出困境的一抹曙光。由于各国在贸易发展水平和技术上的差异,电子提单在不同国家的发展很不平衡,一些掌握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并且计算机普及程度较高的国家率先将电子提单引进到海上货物运输领域。从八十年代以来,部分发达国家通过行业规则或者以立法的形式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为我们解决电子提单所面临的问题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如今,电子提单已成为电子商务中的一个重要部分,然而电子商务的先天不足却导致电子提单目前在安全运作方面并不能使业界满意。 建立电子提单商务环境,除了要求全球范围的可操作性和全球统一的标准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即安全性。安全可以包括技术安全和法律安全,商业信息和可转让的单证的电子传递需要充分保证其真实性、确定性、保密性和合法有效性。这是电子提单制度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之一,也是电子手段代替传统贸易方式所首先要解决的问题。需要明确的是,在电子提单领域,技术安全与法律安全是相互结合的,有时甚至是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同一个问题,研究电子提单的法律安全绝不可忽视其技术安全,针对不同技术水平上的电子提单的法律规范也应当有所区别。本文就试图从法律方面对电子提单运作的安全要素逐一进行分析。 本文大致结构是这样的,第一章首先介绍航运与电子商务相结合的产物的电子提单在实践和立法上的发展概况,并论述了提单电子化的必然趋势。第二章在分析电子提单运作中的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归纳出其六大安全要素,即系统的可靠性、交易者身份的真实性、数据电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数据电讯的合法有效性以及交易者行为的不可抵赖性。第三章到第八章分别对这六大要素进行分析:第三章介绍了电子提单网络安全体系的建立以及系统安全保护法规,第四章则介绍了电子提单的安全认证机构,第五章介绍了信息加密技术以及各国立法对密码技术的进出口及使用的控制,第六章介绍了数字签名的概念及原理,并以Bolero为例介绍了数字签名的技术方式,对有关法律问题作了论述;第七章首先论述了电子提单对有效性的法律需求,然后结合国内法和国际规则的规定论证了数据电讯制度产生的必然性;第八章通过对各国立法对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的规定,论述了对电子交易至关重要的数据电讯的不可抵赖 性。 文章最后得出以下主要结论:一是电于商务系统安全意识亟待提高。网络的全球 性、开放性、无缝连通性、共享性、动态性发展,使得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出入Mmet。 目前国际黑客对各国计算机系统中高度敏感保密信息的攻击和窃取正在日益上升。我 国电子商务安全状况差强人意,没有从管理制度、技术和人员上建立相应的电子化业 务安全防范机制。二是只有保证了电子提单运作的安全,才能吸引越来越多的企业信 任电子提单,应用电子提单,发展电子提单。提高安全技术水平是电子提单的生命线, 同时相当水准的安全技术也是法律承认数据信息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并赋予其证据效 力的基础。三是Bolero系统意图建立一个电子交易社区,通过身份认证,建立社区 成员间的信任关系,保证成员间的电子商务能够得到顺利进行,具有较强的安全性和 独立性,我国具备条件的外贸和航运企业可以考虑加入。另外,我国电子商务安全方 面的法律虽然已经初具规模,但与电子商务实践的需求和世界发达国家的立法相比还 有待加速。有关电子提单的立法也应当提上议事日程,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之后,电 子提单才能正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