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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女性的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日益引起世界各国政府的关注和重视,并在防治家庭暴力问题上形成了切实可行的做法,其中就包括利用公权力的强制介入,从源头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预防制止家庭暴力案件,需要公权力的支持。作为公权力机构的一线代表,警察机关在干预和处置家庭暴力案件中有着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他们对家暴案件的干预力度往往反映了社会对家庭暴力的态度。江苏省在利用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工作中也做出了很多有益性探索和实践,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政策法规,并在其中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的职责和义务,特别是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出台,明确了警察在干预家庭暴力中的主体地位。 本文通过对文中“家庭暴力”的概念进行界定,对家庭暴力的特征、家庭暴力的成因及家庭暴力的危害进行了总结和归纳。同时,结合江苏省警察干预家庭暴力的背景及探索历程,总结了江苏省警察干预家庭暴力已经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基于警察干预家庭暴力的基本立场和职责,对我国警察干预家庭暴力的优势及难点进行了分析。通过对发达国家和地区警察干预家庭暴力的模式借鉴,提出从完善反家暴立法、密切相关部门间的协作、加强反家暴培训、科学运作反家暴工作流程等方面加强警察对家庭暴力的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