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十六大确立了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即从“国家统一所有,地方分级管理”到“国家所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受所有者权益”,这种变化使得管理层收购的实施存在政策上的可能性,国外实践中的成功经验也为我国管理层收购的具体实施提供了较强的借鉴意义,因而管理层收购逐步为市场各方所吸纳和认同。管理层收购需要金融市场和金融技巧的推动,某种意义上它也是一种金融新技术。在英国,尽管管理层收购现象已经出现了一段时间,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它才被视为一股重要的经济动力,对管理者、企业组织和国民经济发挥重要的影响。在美国,管理层收购和杠杆收购在1988年达到了高峰,1988年,美国管理层收购和杠杆收购的交易总值就达到了510亿美元。从20世纪90年代起,管理层收购在欧洲其他各国的发展势头也不逊色于美国,1981年到2000年间,管理层收购在欧洲实施的企业数量和总体规模都有上百倍的增长,其中以德国、法国、荷兰和意大利更为突出。[1]管理层收购引入我国,为国有中小企业改制提供了新的思路,加快了国有中小企业改制的进程。与此同时,国有中小型企业在实施管理层收购过程中也存在着法律不健全、融资渠道不畅通、信息披露不充分等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在对我国现阶段国有中小企业实施管理层收购的现状、问题及其产生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针对其中出现的定价、融资等问题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了研究分析,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国有中小企业实施管理层收购的相应对策和建议,旨在为以后国有中小企业实施管理层收购提供参考。
本论文分四个部分,共计六个章节。论文第一部分由第一章构成,就本论文的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做出阐述;论文第二部分由第二、三章构成,分别就管理层收购的定义及相关理论做出论述,并对国有中小企业进行了概述,通过对国有中小企业定义、现状和所面临的发展环境介绍,进而对国有中小企业在具体操作管理层收购的过程中所遇到的财务问题,以及国有中小企业实施管理层收购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论文第三部分由第四、第五章、第六章构成:通过对管理层收购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分别就国有中小企业管理层收购操作中遇到的定价问题、融资问题进行分析、论述;第四部分由结束语,参考文献,致谢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