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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建筑空间的灵魂。古今中外的无数建筑作品证明,光对于建筑艺术的作用在历史上就已经被人们所重视和应用,并达到了很高的水平。 从科学意义上讲,我们看到的是光线在实体上的反射,而非实体本身,我们视觉感知的空间是光线与实体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光与实体存在着某种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光与实体存在着对应性。 室内的灯光照明艺术和实体造型艺术构成了室内视觉环境设计的主体。两者互为基础,相互补充。对于大多数的设计师而言,光线是陌生的,或者说对其概念是模糊不清的。对光的运用缺乏科学性,因而对其效果缺乏预见性。在室内视觉环境设计中,照明并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人们最基本的“看”的需求,实体造型也并不是要构筑孤立的视觉刺激,二者由于共同的指向——塑造室内空间的氛围,而成为一个整体,并在整体的构筑中达到了一种互动的关系——通过共同的作用从而表达最佳的空间意象。 光与空间一体化室内视觉环境设计就是在对前人优秀设计作品分析并对其优秀设计理念进行充分吸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充分考虑了光与实体两方面互动表达空间的因素,在满足人们视觉的生理和心理的同时,通过光与空间一体化的方法来塑造室内视觉空间,设计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人们视觉和心理的审美需求。. 以塑造空间的视觉意象为核心,把室内设计和照明设计作为一种空间的视觉环境设计,从认识论的高度,对光与空间的关系从根本观念上进行了重新审视,探究室内空间视觉环境设计的基本内涵。以此为出发点,探讨通过光与实体的互动来表现空间是本课题的研究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