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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世界经济发展的历程来看,沿海港口城市一直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最具活力和生机的区域,是物流集散、要素集聚、产业集中、经济繁荣发达的地区。世界上70%的工业生产力和75%的大城市都聚集在海岸带地区。因此,大办港口工业,发展港口产业,壮大港口经济,无疑是北部湾经济区快速发展的一个必然选择。产业集群的政府治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职能在产业集群发展中的表现。北部湾经济区港口产业集群的政府治理基于对共同利益追求的原则,区域间政府应加强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构建多层次的合作组织机构,创新区域公共管理地方政府治理合作模式,把握产业集群形成的内在规律,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重点产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港口产业集群。要从法律法规体系、投融资体系、中介服务体系、现代市场体系、人文环境体系等方面构建港口产业集群发展政府治理的保障体系,“协同”运作、共同发展,以获得系统原理中的“达到功能最优”、“整体大于各部分之和”等效应。港口产业集群发展的政府治理问题需要在港口产业集群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地摸索求解。要不断进行北部湾港口产业集群发展中政府治理模式的创新。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创造和建立起一套既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又符合国际惯例,既切合区情又充分体现北部湾经济区特色,既突出经济职能又兼容社会管理,功能齐全、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新型管理体制。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培育发展北部湾经济区港口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广西区域经济,快速“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走具有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跨越发展,建设富裕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