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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软实力作为国家综合实力的一个部分,越来越受到各国重视,近年来我国也一直在致力于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而作为文化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影视产业也因其重要性和特殊性,得到了大力支持。当前,我国影视产业增长态势良好,发展迅速,市场日趋成熟,逐渐成为文化产业的中坚力量,这与我国一系列的税收政策支持是分不开的。但与此同时,影视产业与税收政策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与矛盾。一是旧政策的持续作用是否符合产业发展新阶段提出的新要求;二是新政策,如“营改增”的实践效果如何,新政策是否与产业本身的特点相适应。因此,探讨和研究影视产业的税收政策就显得尤为必要。本文通过对我国一家影视上市公司——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至2014年主营业务、税收负担及其相关因素进行分析,归纳影响光线传媒发展的税收因素。针对这些因素进行探讨,并结合我国影视产业的发展现状提出了相应的税收政策建议。本文从三个方面提出了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首先应该坚定推进“营改增”的实施,完善抵扣链条,并针对影视企业的特点调整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方法,解决影视企业抵扣不足的问题,增强影视产业缴纳增值税的合理性。其次,通过调整电影产业流转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或适当转变流转税优惠政策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方法,促进影视产业内部均衡发展,降低市场扭曲。最后利用消除国际间重复征税和奖励优秀作品的税收政策来促进影视企业“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