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来源 :上海海运学院 上海海事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intaa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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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我国上市公司的收购活动日趋频繁。作为一种有效的经济手段,上市公司收购能够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作用,有利于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先进生产力,并且可以发展控制权市场,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国民经济和证券市场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同英美发达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相比,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所处的经济环境和法律环境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决定了我国上市公司收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另外,由于我国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收购与反收购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实践上存在很多不规范行为,使得为上市公司收购提供更为完善法律环境之必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增强。 本文通过比较英美等国有关上市公司收购立法,结合中国国情,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制度,并对相关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初步建议。本文共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基本理论。通过与征求委托书、购买公司资产、公司合并的比较,论述了公司收购的概念。并对上市公司收购的分类、立法目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及中外有关立法现状做了简要的陈述。第二部分详细介绍了要约收购制度,其中包括强制要约收购制度、部分要约收购制度和自愿要约收购制度。并对其中有关法律问题通过比较方法进行了论述,对不足地方提出了一些建议。例如我认为强制要约收购制度中只要达到30%的股份就应开始进行强制要约收购,除非该义务被豁免;在法律上应明确自愿要约收购制度的合法性等。第三部分简要介绍了协议收购制度。对协议收购的对象,协议收购的强制要约收购义务及豁免,国有股、法人股转让过程中的定价及协议收购与要约收购的关系问题做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建议。文章的第四部分论述了上市公司收购中的反收购制度。在比较分析了反收购的有关理论和英美两国反收购立法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有关反收购的管理、股市和法律策略,并对我国反收购立法的完善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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