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背景:婴幼儿血管瘤是婴幼儿时期最为常见的良性血管性肿瘤之一,发病率可高达10%,以头颈部多见(60%)。虽然该病具有可自行消退的临床特征,但对于特殊部位的病变,特别是处于快速增殖期时,可能造成病变部位严重并发症的发生,甚至局部功能障碍。且即使病变可自行消退,但消退多为非完全性消退,病变部位多残留脂肪纤维结缔组织,对美观影响较大,特别是发生于头颈部的病变。故目前大多数临床医生对于婴幼儿血管瘤尤其是位于头颈部的,主张给予早期干预,积极治疗,预防严重并发症的出现,提高治疗效果。普萘洛尔于2008年发现可应用于治疗婴幼儿血管瘤,因其治疗效果显著,其后大量研究证实其有效性及安全性明显高于其他治疗婴幼儿血管瘤的方法。普萘洛尔逐渐成为治疗婴幼儿血管瘤的一线用药。目的:1、研究口服普萘洛尔治疗头颈部婴幼儿血管瘤的有效性;2、分析影响普萘洛尔治疗婴幼儿血管瘤疗效的相关因素。方法:1、收集2011.04-2015.10期间就诊于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的头颈部婴幼儿血管瘤患儿的病例资料,依照纳入和排除标准选择病例、确定研究病例范围;2、纳入本研究的患儿,治疗方案为口服普萘洛尔。普萘洛尔治疗效果评价标准:Achauer标准和普萘洛尔治疗持续时间。服药六个月后按照Achauer标准对病变治疗效果进行评级,分为Ⅰ、Ⅱ、Ⅲ和Ⅳ级,以Ⅲ级和Ⅳ级为有效。治疗持续时间为治疗开始到停止用药时间;3、收集患儿基本信息以及病变相关信息,据治疗结果,统计得出普萘洛尔治疗头颈部婴幼儿血管瘤的有效性以及平均治疗持续时间。以开始服药时间、病变类型(表浅型、深部型、混合型)以及病变发生部位作为影响治疗效果的可能因素,分析以上因素对治疗效果的影响。结果:1、本研究共纳入168例头颈部婴幼儿血管瘤病例,据Achauer标准治疗效果评级:优Ⅳ级111例(66.1%),好Ⅲ级41例(24.4%),中Ⅱ级11例(6.5%),差Ⅰ级5例(3.0%),总体有效率(Ⅲ级+Ⅳ级)为90.5%;平均用药时间为9.65±5.28月;2、服药开始时间对治疗效果的影响:9月以内患儿服药开始时间越早治疗效果相对较差,同时服药开始时间早者持续时间相对较长。7-9月患儿治疗效果最佳,用药时间最短。3、血管瘤病变类型(深、浅、混合)对治疗效果的影响:深部型治疗效果最好,表浅型其次,混合型治疗效果最差;混合型治疗所需要的时间最短,表浅型和深部型治疗所需时间较长。4、病变发生部位对治疗效果的影响:病变部位对治疗效果的影响较为明显,其中腮腺咬肌区、眶区、颈部和颊部治疗效果最佳,而鼻部和额部等部位血管瘤治疗效果最差;颅顶部和额部用药持续时间较短,其余部位用药时间均为9月以上。结论:1、口服普萘洛尔治疗头颈部婴幼儿血管瘤疗效显著;2、深部型和表浅型血管瘤可采取口服普萘洛尔为主其他治疗方法为辅的治疗方案;3、对于发生于鼻部、额部等治疗效果较差,或者耳周、颈部、口腔粘膜等部位需长时间用药的病变可采取综合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减少用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