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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裁判效力理论是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裁判效力稳定与否、裁判效力是否公正、裁判效力是否高效,与裁判效力的体系、制度紧密相关。审级制度是司法裁判效力理论在法律层面上的体现和应用,不论何种形式的审级模式,其设计的价值取向或基本理念应体现公正、效率和效益三个方面的要求。审级制度设计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裁判效力的公信力、关系到司法成本的高低。不同国家或地区由于国情和法律文化的差异,审级制度的模式也不尽相同,主要有一审终审制、二审终审制和三审终审制三种形式。从古今中外审级制度的发展规律来看,作为审级制度组成部分的三大诉讼审级制度都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诉讼公正、诉讼效率利和诉讼效益的要求。中国特色的司法裁判效力体系,应推倒两审终审,建立多审级制度,即一审终审、两审终审、三审终审。全文分为前言、正文、结论三个部分,正文包括七章:第一章审级制度设立的原理和目的,对审级制度的基本概念和功能进行了论述;第二章对外国审级制度的考察,考察了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对审级制度的规定,指出其可取之处;第三章我国审级制度的沿革及现行审级制度的缺陷,对新中国建立以来的审级制度进行了梳理并从审级功能、救济机制等层面对现行审级制度进行了批判;第四章三审制度设立的经济学分析,三审制度的优越性体现在什么地方?本章从经济层面对此进行分析论证;第五章建立有限三审制度的目标和价值趋向,审级制度改革应定位于什么样的目标?其价值趋向究竟如何判定?对此本章进行了分析和论证;第六章建立有限三审制度的思考,现行的审级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司法需求,如何构建最能符合现实的审级制度?笔者经过分析,提出建立有限三审终审制。第七章与三审制度相关的制度衔接问题建立有限三审制度需要改革原有的再审、一审、审级管辖等制度,本章根据建构的框架对此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