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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开始,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下文简称“登记制度改革”或“改革”)拉开序幕,除一些特定行业的公司登记注册时需要进行验资实缴,其他公司的注册资本的缴付不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也不需要一次性付清注册资本,而是根据自身情况约定期限认缴。同时国家接连取消了一些不必要的行政许可,绝大多数前置许可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即先办执照后办许可证,大大降低了市场主体的准入准营要求,全民创业热情高涨,企业新开办数量大幅上升,经济发展空前活跃。然而降低市场主体进入的限制,并不代表放松对其进入后的监管,相反更应该秉承“一松一紧”,“一宽一严”的原则,加强对其后续的监管,为此2015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对构建权责分明、高效透明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强多部门协同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出了明确要求。2017年1月23日,国务院首次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明确指出要摸清并掌握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立足现行市场监管发展趋势,放远眼光,纵览全局,充分展现市场监管在我国改革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为我国市场经济的有序健康运行提供有力监管保障。由此可见,改革后市场监管问题的重要性更加突出。本文首先点明选题的背景和意义,然后概述了市场监管有关的研究成果,说明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和内容,并点明论文的创新点。接着,阐述了市场监管有关概念和所采用理论,继而分析了改革后市场监管面临的新形势,并以T市T区为例,归纳了该区落实工商制度改革的各项举措和取得的成果并概括了改革后T市T区市场监管的具体做法。进一步点明改革后T区市场监管现存问题如:现有法律不能满足现有监管需要、现有监管模式对市场新形势的不适应、网络市场监管力量的不足、市场主体滥用政策、信用公示制度的不完善、重处罚轻管理现象、新消费领域的监管不足等。再进一步找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市场监管立法滞后、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转变不到位、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滞后、信用监管现阶段的局限性、市场监管队伍人员数量及素质问题、基层执法保障不足等原因。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提升完善市场监管的对策及建议: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转变监管理念和方式、完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以及强化社会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机制等等,最后得出研究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