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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家庭承包经营制度越来越不适应现代经济发展和农民利益分享的需求,“三农”问题不断地突显。20世纪90年代初,广东南海市率先进行了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创新了农地产权制度,并逐渐地在珠三角洲及全国沿海发达地区得到了较大的推广,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本文采用文献资料分析、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立足于广东的改革实践,以“效率—公平”为标准,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动因、发展现状、制度实效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并基于改革的实践历程和绩效评价提出政策建议。文章首先在总结前人关于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为指导,批判吸收西方产权理论的合理因素,明确土地产权构成及制度变迁的实质,并结合对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分析,确定可以从效率与公平两方面评价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绩效表现。其次,结合广东关于农地制度的个性需求,阐明土地产权股份制改革的动因、发展现状及具体的管理运营方式;围绕着“效率—公平”标准,论述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在节约交易费用,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土地资源资本化方面的效率表现,及其明确农民的土地权益,理顺农民、集体和国家的关系,实现农村劳动力自由转移的公平绩效;指出制度改革在现实推行中出现的问题。再次,分析广东农地制度改革中遇到的效率和公平难题,具体包括经营方式单一、股权资本化低和管理运营机制的不规范及其造成的效率损失,集体产权代理人侵害、股份分红冲突和农村土地非法转用等问题引起的公平缺失,以及效率损失和公平缺失二者相互影响对合作社长远发展造成的阻碍。最后,针对上述的问题,从推行改革的条件、合作社自身的建设和国家宏观政策配套建设等方面,提出不断完善和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