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财政是政治和经济的集中体现。作为财政范畴的财税体制,是国家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服从于国家政治体制和国家的政治要求。因此,在研究财税体制变迁的影响因素时,就不能仅考虑经济因素,还要考虑非经济因素,尤其是政治因素的影响。
本文将政治性因素纳入财税体制变迁的分析中。依据制度变迁理论,主要采用实证分析法,在政府“经济人”假设前提下,以新中国成立以来政府义理性诉求变化为线索,分析不同时期的义理性诉求对财税体制的要求与影响。基本思路如下:作为“理性经济人”的政府追求义理性最大,政府出于义理性统治的需要,通过改革来巩固原有义理性基础或寻找新的义理性基础。因而,政府义理性诉求便成为财税体制变迁的主要动因。
本文的基本结论是国家的财税制度与当前统治集团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政府的有效统治离不开义理性的支持。当来自内部的“人性的需要”和外部的“示范压力”过大时,就会触动统治者统治的义理性基础。因此,统治集团会通过渐进式改革巩固其义理性统治。在中国,传统财税体制内生于由赶超战略决定的计划经济体制,而政府义理性的诉求以及当时的大环境共同决定中国发展战略的选择。进而指出由于传统体制的特殊性使得财税体制改革成为应对义理性危机的改革突破口。并且未来的财税改革在促使我国体制改革深化、获取新的义理性资源上仍将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