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保护的法理学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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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纠纷案件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占比很少,但审理难度普遍较大,加之我国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起步较晚,法院审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又较少,多重原因导致商业秘密纠纷案件审理中争议较多。由此,立足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本身,借鉴产权学派的进路,研究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产权如何在私人之间,或私人与公众之间进行分配,才能既使商业秘密保护对激励新信息生产增加的社会福利达到最大,又使因保守商业秘密导致的信息限制造成的损失最小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首先,文章分析了商业秘密保护引起的效率与公平的价值冲突及信息权利的初始配置。其次,将商业秘密的保护路径分为公共产权保护和私有产权保护,分析二者导致的不同社会效果。公共产权保护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商业秘密拥有者财产权利的保护,但对技术进步及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有较大作用。因此,商业秘密保护范围的界定,应既能从公平角度保护商业秘密拥有者的个人权利,又能最大程度的公开商业信息。最后,分别从静态和动态视角分析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定及司法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适用应兼顾效率与公平,但具体哪个价值优先,则需要在个案中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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