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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信用风险交易为研究对象,主要从理论上解释开展信用风险交易的价值所在,分析建立信用风险交易市场的基本条件:并立足于我国的现实情况,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信用风险交易的重要意义,论证我国信用风险交易市场建设的条件、筹建的主体以及市场初期的产品选择,提出建立和完善信用衍生品市场应着力推进的工作。全文分为六章。
第1章:导论
本章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背景,概述全文的研究思路与逻辑结构,提出研究的具体方法,并就论文未来值得研究的问题进行探讨。
第2章: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交易的基本理论及实践
本章的主题是信用风险交易与商业银行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相比,其价值何在?问题的回答,主要通过界定清楚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及信用风险管理的内涵,理清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内在逻辑,明确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的难题,系统地梳理信用风险管理的方法:在此基础上分析信用风险交易的优势所在。
第3章: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与信用风险交易
本章的逻辑主线是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存量授信的信用风险特征及其危害,从信用风险交易对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总量的降低、经济资本的节约等角度论述我国开展信用风险交易的重要意义。
本章首先通过对我国的融资结构、整个银行业信贷资产在行业上的分布以及各家上市银行信贷投放在区域上的分布、上市银行及政策性银行信贷投放在行业上的分布等进行统计分析,研究我国银行业信用风险的特征;继而通过对债项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计量、单笔信贷资产经济资本的计提分析,证明组合内资产之间的违约相关性影响组合信用风险总量,影响单笔信贷资产经济资本的计提,并通过标普的行业违约相关系数矩阵来类比分析我国商业银行间的信用风险交易将降低各自的信用风险总量,实现经济资本的节约。
第4章:信用衍生品的定价条件分析
信用衍生品的价格确定是信用风险交易的前提和基础。本章的逻辑主线是从信用衍生品的定价原理、方法出发,分析信用衍生品定价所需要的相关条件和相应的数据依赖。然后结合我国的现实条件,从信用衍生品定价的角度提出我国开展信用衍生品交易所需完善的具体条件和所要清理、储备的基础数据。
本章通过对信用衍生品定价原理、方法的分析,发现信用衍生品定价主要围绕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无风险利率等变量来设定模型:并由于各自对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无风险利率等的不同假设、不同处理思路而分化为两种信用衍生品定价模型:结构化模型和简化模型。继而分析这两类模型使用的前提条件,以及对相关参数的估计方法、所需要的数据支持;最后,分析了复制定价法的基本思路及其使用的条件。本章通过对三类定价模型的对比分析,认为:基于结构化模型的定价方法由于其严格的假设条件和实际估算参数的困难,因而主要具有方法论的意义;而简化模型和复制定价模型都是我国开发信用衍生品定价模型的基础和重要参照。本章进一步分析认为:简化模型和复制定价模型都需要基准收益率曲线作为定价的基准;复制定价模型还需要有一个相对丰富的市场体系(存在复制信用衍生品报酬的相应资产市场),而且还要求相关市场有效、相关资产被正确定价;简化模型对违约率、违约损失率等参数的估计还需要历史数据的支持,根据参数估计的方法不同,有的依赖于信用评级机构的数据(包含大量的公司多年评级数据和违约数据),有的依赖于金融市场的时间序列数据。
由此,本章根据简化模型、复制定价法的运用条件及所需要的数据,从我国债券市场的现实出发,提出积极发展公司债券、证券化产品及衍生产品,丰富债券市场品种,为信用衍生品定价提供参照;适当扩大短期和长期国债的发行比重,完备期限品种结构,推动市场化利率化进程,促进具有基准作用的国债收益率曲线的生成;立足于商业银行数据储备的情况,建议商业银行着手建设银行客户信用评级转移矩阵和违约损失数据库,储备银行用于对客户评级的信息以及对客户的评级决策、评级模型等基础信息:并对这些信息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其质量要求:具有可比性、完整性等。
第5章:我国信用衍生品市场的筹建
本章的研究主题是如何分析、判断我国开展信用衍生品交易的时机是否成熟,市场的筹建由哪些力量来推动,应该着力推进哪些工作?
本章通过对国外信用衍生品市场发展背景的分析,认为:银行业动态调整信用风险的要求,全球信用环境的恶化,信用衍生品定价水平的提高,法律文本的标准化所提供的低成本制度框架是信用衍生品产生、迅猛发展的主要原因。本章通过对发达国家和亚洲新兴市场金融衍生品选择路径的考察发现:各种金融衍生品在国外发达市场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并没有一致的发展轨迹(即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没有一成不变的发展顺序);后发国家往往是在充分借鉴已有市场的成功经验、失败教训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竞争力等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
第6章:我国信用衍生品的选择与设计
席卷全球的“次贷危机”似乎成了一个信用衍生品管理信用风险的反面例证。通过对次贷危机的演变,信用衍生品进入次贷危机链条的背景,以及债务抵押债券(CDO)对信用风险的放大机理等的分析,本章认为:“次贷危机”中信用衍生品一方面确实起到了隔离银行体系风险的作用,将原本集中于银行体系内的信用风险分散给了许多二级市场投资者;另一方面,信用衍生品在整个“次贷危机”中,也起到放大器、助推器、加速器的作用,将实体经济的危机放大到信用衍生品市场、推广到全球金融市场,并加速了危机的蔓延。但是,信用衍生品的负面作用主要源于4个方面的原因。第一,金融机构自身机制的不成熟,对信用衍生品进行过度投机:第二,债务抵押债券(CDO)设计上的灵活多变导致信用产品的过渡衍生;第三,信用评级机构对信用衍生品风险的低估,误导投资者;第四,监管机构对信用衍生品监管不力,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等。因此,尽管信用衍生品确实在“次贷危机”中扮演了放大、传递风险的角色,但这不是信用衍生品的天然属性。如果制度建设较为完善,监管得当,参与主体审慎参与,信用衍生品的选择与设计合理,相关评级服务等完善,那么信用衍生品交易就能够成为信用风险管理的有效方法。
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已有理财产品(主要是信用联系票据)的分析,提出我国信用衍生品市场的初始阶段主要以信用违约互换(CDS)、信用联系票据(CLN)为主;并根据信用违约互换交易的推荐文本,分析信用衍生品设计中主要涉及的要素,应注意的关键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