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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内容:行政权力是国家对社会事务进行公共管理的权力,是现代国家权力结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的监督是人民主权和搞好行政管理、建设好公务员队伍的必然要求。这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行政监督在国家政治生活和行政管理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各种监督行政权力的要素共同构成了行政权力监督体系。健全的监督体系的存在保障了政府正确决策、正确执行以及保持廉洁。我们必须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这样才能保障行政权力的高效运行。目前,我国已形成的监督体制仍旧存在一些缺陷,行政监督体系整体功能不强,党政权力的自我监督强,对党政权力的外部监督弱。执政党对国家政权的监督强,党内外监督弱。权力监督强,分权制衡弱,专门机关监督强,人大监督弱,对下级监督强,对同级主要领导监督弱,在现行的权力监督体系中,地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的外部约束很弱,以法律约束权力比以纪律约束权力更为有效,但目前我国党纪政纪对官员的约束力更强。他们自身的道德修养和自律能力发挥着关键作用。拥有权力最大而最需要监督的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及其决策失误成为本级专门监督机关权力监督的盲区。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对于技术手段在预防腐败和监督权力中的作用的认识还不够深入,未能更加普遍地将信息网络技术等高科技手段运用于公共权力的运行过程中和权力监督的工作中。国家立法机关对执政党的监督权尚未落到实处。因此,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行政权力监督体制是十分必要的。我国目前民主和法治的实现程度仍不高,权力过分集中的党政领导体制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难以进行有效监督,法律法规的司法审查或违宪审查制度尚不存在。专门监督机关的现行管理体制使得监督主体从属于监督客体,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因而出现对同级党政领导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便监督的问题。对执政党的外部监督也不够。政治体制改革某些方面的滞后影响着权力监督体系功效的发挥。“议行合一”的权力配置方式使决策、执行、监督权缺乏既相对分离又相互制约的制衡机制。新闻舆论监督缺乏有效的法制保障。公民监督缺乏有效的权利保障机制。行政权力是现代国家权力结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保证其高效运行,必须建立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体制。制定和完善行政监督的法律制度,加强行政机关对行政权力来源的制约,加强对行政权的司法监督,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加强行政机关内部设立的专门机构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加强行政机关对其公务员的监督,提高公众对权力监督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建立结构合理、程序严密、配置科学、制约有效的权力运作机制,真正解决监督到位的问题。由于特殊的历史条件,列宁权力监督思想主要针对如何巩固新生的无产阶级政权,但是,由于这一思想体系的科学进步性,仍然能为我们当前的实践发挥指导作用。行政权力是现代国家权力结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保证其高效运行,必须建立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体制。借助法律对行政权力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控制,从而防止其侵害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达到真正实现人民民主的目的。由于权力本身的种种特点,在行政权力运行的过程中,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只有这样,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的权利。不断创新监督制度,保证群众监督落到实处,解决“不让监督、监督不力”的问题,切实搞好班子的内部监督,健全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高行政监察的地位和权能,改革市场经济环境中行政监督途径和方式,构筑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动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为突破口,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廉政公积金制度与我国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和完善重点反贪的机制,加强政府层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