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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研究南京国民政府前期(1927—1937)潮汕地区的慈善救济事业。这一时期南京国民政府政局相对稳定,经济发展较为快速。同时,政府对民间慈善事业加强了管理与监督,慈善事业打上了鲜明的时代烙印。因潮汕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频繁的水旱灾害,是潮汕人们挥之不去的噩梦,故而从清末以来广大潮人纷纷逃往国外谋生,寻求出路。海外潮人经过数十载艰苦奋斗,有些已发家致富,却仍不忘桑梓,积极支持家乡的经济建设。广大潮人受中国传统慈善文化和宋大峰祖师的感染,养成了乐善好施的风气,广大善堂的建立则是最好的见证。慈善机构是慈善救济的主要载体之一。而善堂在潮汕慈善救济中更是扮演着重要极为重要的角色。以善堂为载体的潮汕慈善救济,不单以施医赠药、消防、掩埋尸骨等日常救济为主,还修桥筑路,兴办义学,逐渐具有近代慈善公益的特点。各大善堂积极的慈善救济,救人民与水火中,赢得了民众的支持,群众基础性强,故而能在南京国民政府内政部掀起破除迷信,废除寺庙的风潮中幸存。自然灾害除本身的破坏性极大以外,还是滋生传染病、瘟疫的温床。因此,自然灾害的救济至关重要。在水旱灾害的救济中,除消极的赈济外,还采取积极的防御措施,如修建义仓,治理韩江等。此外,救济难民、失业归国华侨、不幸妇女等,也是这一时期潮汕地区慈善救济的主要内容。在艰巨的救济过程中,政府、善堂、个人都做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重视慈善教育,“教养”结合是近代慈善救济的典型特征。广大潮人深知教育的重要性,积极捐资助学。教会为培养信徒,也兴办学校。教会学校主要以宗教教育为主,其宗教性质较强,显得与近代社会格格不入,但在客观上促进了潮汕地位教育的发展。南京国民政府前期潮汕地区的慈善救济事业呈现出多元性、宗教性、地域性的特点。潮汕慈善救济有利于解决贫民阶层的生活困境,解救突遇天灾人祸的苦难民众,社会的安定和谐,同时也显示了潮汕人的好善乐善美德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