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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在政府主导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在发展过程中,其弊端逐渐暴露出来。研究生教育质量直接关涉政府、高校、社会、学生等利益相关者的多方诉求,因此,如何提高学生创新能力,满足并促进社会发展需要,促进学科发展,体现高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参与主体的多元性,过程性,全面性的特点也就成为了高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论文以治理理论为研究视角和理论基础,分析了治理理论与高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相关性,综合运用历史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对我国高校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的形成、现状和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在分析美英高校研究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突出特色与经验基础上,提出了建构我国高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基本思路。 本研究认为,我国高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层面:一是结构层面,二是运行层面。具体表现为高校的主体性缺失,研究生和教师的话语权与自主行动力不强,独立的社会第三方机构发展滞后;多元主体利益诉求的表达与协商机制尚未建立,第三方机构参与高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机制尚未健全,高校与社会的信息沟通机制有待加强等。美国高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突出特点是参与主体的多元性,多元主体互动的深入性与全程性和市场机制的健全。英国高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特色则体现为强调学生体验,并形成了自主自治的多层次质量保障网络。 本研究提出,善治是我国高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重构的目标,共治是重构的动力,协同是重构的路径,自治是善治的基础。共治的前提包括增强师生的话语权、扩大高校的自主权、增强社会机构的参与权和转变政府职能等多方面。协同的路径包括建立各主体间的利益诉求表达与协调机制、以高校为第一责任人的互动机制和以问责、竞争和反馈为中心的市场调节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