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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思想家约翰·洛克的政治理论在西方思想史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财产理论是洛克政治理论所关注的核心问题,但在洛克之后的时代里,洛克对财产的权利方面的强调被不断突出,而他对财产的义务方面的关注却被渐渐忽略。实际上,在洛克对财产权利表面上充满世俗化色彩的论证背后,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神圣性维度,这一维度揭示了洛克对财产义务问题的深切关注,并通过渗透在洛克财产理论中的清教主义色彩而加以显现。对于16至17世纪的英国社会而言,清教运动不仅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历史事件,更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文化现象。清教运动是一个不断向世俗生活深入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清教徒指涉的目标从洁净教会转向改造人的灵魂,进而由人的灵魂转向深层的社会和政治问题,由此清教主义的教义关涉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大致集中地体现在神学、伦理道德和政治三个层面上。正是在这三个层面上,洛克财产理论与清教主义之间的关联被显示出来:首先,在神学层面上,清教神学与天主教神学的根本差异在于清教强调个体性,强调个体不经任何外在中介而直接面对上帝,个体在内心之中受到上帝的约束,而直接对上帝负有责任和义务。作为洛克财产权利学说基础的自然法学说,被置于清教主义式的人与上帝之间的关联之中,才能得到真正理解。其次,在伦理道德层面上,清教主义强调道德良知,强调谦卑、诚实、勤勉、节俭等德行,洛克主张占有财产的正当性来自于劳动,而在洛克的文本语境和历史语境中,劳动正是一个具有浓厚的清教伦理道德内涵的概念。此外,洛克对财产占有者品质的强调,也体现了清教伦理道德的色彩。第三,在政治层面上,清教徒主张限制王权和政治自由,在财产的保障问题上,洛克对分权、法治等问题的阐发,对政教分离与反抗权的辩护,都与清教主义的政治观念与政治诉求有着紧密的关联。但也正是因为受到清教主义的影响,洛克的财产理论存在着一个根本问题,这就是对财产的社会性维度的忽视。在社会性的维度上,一方面,洛克的财产理论体现了与中世纪天主教财产观念的根本差异,另一方面,后来的黑格尔、马克思在财产问题上的相关论述,在很大程度上包含了对洛克财产理论的批判性回应,这一回应深化和丰富了财产社会性维度的内涵。最后,对财产社会义务的关注本身其实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一种趋势,从清教文化维度所突显出的财产义务的角度来思考洛克的财产理论,在今天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