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普惠金融是指通过降低金融服务门槛,将受到金融机构排斥的欠发达地区纳入金融服务范围内,使不同收入水平、不同地区的人们平等地获得金融服务的一种体系。从2006年我国学者焦瑾璞引入这个概念,发展到2016年,十年时间,普惠金融的概念不仅被广泛传播,国家也出台了很多政策来推广普惠金融。我国第一次提出普惠金融发展目标是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上,而真正将普惠金融推向国家战略的高度,则是在2015年《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印发时。2016年在G20峰会上,习主席也提到为了使不同国家的人民平等享受金融服务,共同分享金融发展带来的成果,要加大发展普惠金融的力度,这已经成为全球人民的共同愿望。金融的发展会正向推动经济的发展,山东省连年GDP排名居全国前三,但其金融业发展一直比较落后,排名居全国二十多名,与其"经济大省"的名号有些不符。金融强,则县域强;县域强,则全省强。而山东省金融业的显著特征就是"虹吸效应":城市聚集了丰富的金融资源,全省有约三分之二县(市)的存贷款、直接融资、保费收入等指标占全省的比重与其在全省经济总量中的地位不符。总体而言,山东省县域金融业资源分配不均衡,发展规模小,金融机构服务能力较差,与经济体量不匹配。为了解决此问题,山东省在2012年开始进行金融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并出台了 "金改22条"政策。随着"金改22条"出台后,全省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扩大到20个县(市),有效激发了县域资本活力,增强了县域金融服务能力。同时,伴随着国家十三五规划的出台,为响应国家号召,山东省也于2016年年底出台了《山东省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这表明了山东省政府发展普惠金融的决心,力求在十三五结束时,全省能形成金融覆盖面广、金融服务质量高、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为了探究普惠金融发展的收入效应,进一步提出促进山东省普惠金融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的政策建议,本文首先将普惠金融的概念和发展历程进行了梳理,然后分析了普惠金融影响农民收入的理论基础和发展现状,接着为了衡量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本文基于山东省2012-2014年88个县(市)数据,选择金融服务可得性、金融服务深化度、金融服务使用度三个维度,每个维度底下又有不同指标,共九个指标来构建衡量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IFI指数,并通过鲁北、鲁南、鲁中、鲁东四个地区的对比,来分析普惠金融发展的区域差异,结果显示:鲁东>鲁南>鲁中>鲁北,这说明就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而言,鲁东地区最高,鲁南和鲁中居中,鲁北地区最低。最后,本文采用2012-2014年面板数据的时间固定效应模型,从定量的角度分析了普惠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效应,结果表明:短期内,普惠金融的发展与农村居民收入存在明显的线性关系。金融资源越丰富、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地区,普惠金融的发展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减贫效应明显;金融资源越少、经济发展水平越低的地区,普惠金融的发展反而抑制农民收入的增长,门槛效应明显。本文通过研究普惠金融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提出了促进普惠金融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的针对性建议,研究成果对于推动山东省农村地区普惠金融发展,提高农民收入,都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和政策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