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既未遂标准探讨

来源 :浙江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111489141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家对反腐败的深入打击,受贿罪的表现形式日益隐蔽化、复杂化、多样化,许多腐败分子以合法外衣掩盖不法目的,企图逃避刑法的处罚。2007年针对不同类型受贿案件的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这个意见共涵盖了 10种新型受贿犯罪刑事案件,也提出了具体化的实施意见,为司法实践进一步明确了方向。但近年来,随着中央对腐败打击力度的加大,贿赂犯罪又出现各种新的形式和新的特点。如在位时谋利、退位后返聘等“预期收益受贿”方式和以民商事交易往来为表象的隐蔽受贿方式不断出现,更出现一些通过民商事诉讼途径将财产转移给受贿人的新型行受贿方式。对新的受贿方式进行研究,可以帮助我们认清腐败分子权钱交易的本质,而对新型受贿犯罪的既未遂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掌握量刑尺度。对于受贿罪存在既遂、未遂的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已基本达成一致意见。但对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标准学界莫衷一是,有主张以谋取利益作为既遂标准,也有主张以实际获得财物为标准等等。笔者认为,要界定受贿罪的既遂与未遂,应该形成一整套标准,必须完整分析受贿罪侵害的客体,逐一解构受贿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并综合二者之间所具有的法律特性,对不同的受贿形式,应作区别认定。其中对“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的定性分析将影响对受贿罪既遂、未遂标准的认定。笔者认为在收受型贿赂、索贿和商业贿赂形式的受贿罪中,“谋取利益”是受贿罪成立的客观要件,却不是受贿罪构成要件之全部要素完备即既遂形态的标志,“收受贿赂”才是构成犯罪既遂的标准;而在斡旋受贿中,应侧重分析其行为特征,将“自身受贿”和“为他人不正当谋利”作为实现受贿罪既遂的共同认定要素。在坚持上述受贿罪既遂与未遂标准的基础上,笔者结合自身工作中遇到的案例,对目前实务中出现的几种新型受贿犯罪的既遂条件进行了分析。最后,笔者对司法解释中对“收受财物后退还或上交”的规定和部分学者所主张的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建议进行了评析。
其他文献
目的研究狼毒经白酒炮制后对H22荷瘤小鼠的抑瘤作用是否增强,毒副作用是否减弱以及初步探讨其抑瘤机制。方法将生药狼毒用白酒炮制后分为低、中、高剂量组,分别和对荷瘤小鼠
微型涡轮发动机是一种高能量密度的动力装置,作为微型飞行器的关键技术之一在国内外都得到了广泛的重视和大力的发展。对于微型发动机相关技术和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和
脉冲超宽带(IR-UWB,Impulse Radio Ultra-Wideband)信号具有极大的带宽和极高的时间分辨率,在定位应用中能获得较高的定位精度.针对UWB定位研究中的热点问题,对IR-UWB定位技
成书于1935年的《故事新编》,已走过七十年旅程。对《故事新编》的研究早已不再年轻,正如一个生命体的过程一样,有挫折、困惑甚至危机,但更多的却是生机、成长和收获。很多名家对
<正>沃尔玛等美国20多家主流零售商组团介入移动支付领域引起市场震动;社交分享和团购手段是B2C网商猎取新客户的有效手段;面对20秒广告都不能忍受的消费者,梅西百货作出了反
<正>对零售药店经营者来说,最现实的问题在于如何站在顾客的角度倾听他们的渴望和需求,并及时做出迅速反应,满足顾客的需求。
简要介绍了朱顶红的特征特性,介绍了其促成栽培技术,包括繁殖、种球选择与消毒、种植、栽后管理、病虫害防治等内容,以供种植户参考。 This paper briefly introduced the c
该文试图将“语义语法”的基本理论与句子语义分析的成果,引入组合研究,在国内外名名研究方兴未艾,领域、内容、方法、手段互相沟通、交融与整合的背景下,综合运用归纳、演绎、比
一般而言,广告的有效之处取决于广告的含义是否正确地被读者所理解,广告的内容是否有效地被传达。在全球化的环境中,发送者于接受者之间并存着共同的文化元素,同一个观点在不同的
本文主要研究了应用LED光源的小型DLP投影显示系统。投影显示系统的小型化、长寿命是投影技术的发展方向,随着LED技术的发展和成熟,为投影显示系统的小型化和长寿命提供了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