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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我国,学术气氛活跃,学术成果丰硕,一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新人辈出、学术繁荣的良好局面正在形成。然而在认识到我国学术进步性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清醒地看到学术失范现象呈现蔓延的趋势,学术论文造假、剽窃和泡沫化现象比较严重,这严重损害了学术建设的发展以及学术界的声誉,阻挠了学术创新的健康发展,对社会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根据资料和官方数据显示,学术失范现象表现在当今社会有数量逐渐增多,涉及的学者等级呈现越来越高的趋势。法律与道德历来是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主要手段,同样也是解决学术失范问题的主要手段,研究表明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面对学术失范问题的广泛性以及严重性,我们正在使用的方法大多是单纯法律或者道德手段,事实证明这样的方式并没有很好的解决学术失范问题的蔓延,这就要求我们在充分了解学术失范问题严重性的基础上更好地利用道德与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在学术失范愈加严重的今天,学术失范行为发生之时当事人内心其实已经很清楚他们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但是他们为了名与利,为学术失范行为,可以看出他们的道德已经出现很严重的问题,单纯的道德谴责是不能让他们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所以在单纯的道德谴责无法解决问题的时候,我们应该加强强制性手段解决这样的学术失范问题。也就是说,我们先要以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让他们感受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从而让他们不敢再去实行失范行为,但是这并不能根治学术失范问题,为了更有效地解决学术失范问题我们应该从学术失范问题的根源上来解决问题。所以说法律与道德手段的有效结合,可以成为有效制止学术失范问题蔓延的有效手段。本文的创新点在于,以前对学术失范问题的研究一般仅从制度、法律或道德单方面去研究问题的解决机制。而本文将道德与法律手段的有机结合可以更全方位的分析学术失范问题。本文的研究分为理论研究与个案研究,通过这两个研究方法的有机结合,在充分认识与分析学术失范问题的基础之上,开展系统的研究,使自己的研究理论体系更加的完整。在各方面研究的基础之上,找到解决问题的最终途径,同时,理论结合实际使自己的解决问题机制更加切实可行。经研究分析发现,由法律到道德途径是解决学术失范问题的有效方式,法律手段解决学术失范问题是可以在最短的时间里收到效果的最佳方式,但是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滞后性,致使再完善的法律也不能涵盖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所有问题。道德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被人民大众广泛接受的行为准则,法律只是道德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道德没有边界的限定,可以充分解决问题的根本,所以由法律到道德途径便是我们有效解决学术失范问题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