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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的政治经济得到快速的发展,居民收入也在不断提高,但是居民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也在扩大,此类现象必然会引起诸多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税收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一直以来都是各国学者重点研究对象,其中以所得税居多。我国以流转税作为税收主体,因此,我们应加大对流转税的重视。这对进一步完善流转税税制体系,充分发挥流转税对收入分配差距的调节作用具有重要意义。鉴于数据的可得性和合理性,文章以我国的三大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为研究对象,借助于2010年度城镇居民中不同收入群体的相关数据和投入产出表测算出不同收入群体的实际承担的流转税税负率,并利用suits指数来分析各流转税的累进、累退性。接着,文章从流转税整体的税制结构出发,构建库兹涅茨比率与各流转税之间的回归模型,运用1994-2016年度的数据,实证分析各流转税对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具有怎样的影响作用。通过本文的研究发现:(1)流转税整体具有累退性,加剧了收入分配的差距,贫困家庭较富裕家庭来说,承担更大的流转税税负;(2)增值税和消费税也具有一定的累退性,并且增值税的累退性程度较大;(3)营业税具有一定的累进性,可以缩小不同收入群体的收入分配差距。鉴于此结果,本文分别从整体的税制结构、增值税和消费税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1)构建流转税与所得税并重的税制结构;(2)加大深化增值税的改革力度;(3)消费税的优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