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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撤诉制度是一项充分体现民事诉讼特有原则──处分原则的诉讼制度。民事撤诉制度的确立和适用,不仅使当事人对其诉讼权利的处分有了相应的制度保障,而且也使法院得以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审结案件。随着几年来司法改革的有效推进,我国民事诉讼制度朝着科学化、民主化的方向迈进了一步。然而,我国民事撤诉制度却没有摆脱计划经济体制下“审判权本位”的思想,在理论上、制度上存在诸多的不合理,也造成了审判实践中一系列问题的出现。本文以民事撤诉制度的法理基础为切入口,在比较我国与两大法系国家民事撤诉制度异同的基础上,检讨了我国民事撤诉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对完善我国民事撤诉制度作初步的探索。整篇论文由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导言。从我国民事撤诉制度在理论、制度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入手,指出完善我国民事撤诉制度的重要意义,由此提出本文的基本写作思路。第二部分:民事撤诉制度及法理分析。本章首先从概念、分类和特征三个方面对民事撤诉制度作了简要的概述,并强调本文仅从狭义的角度即原告撤回起诉研究撤诉制度,再从当事人处分权和法院审判权的平衡、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平等、诉讼权利保护和程序安定的均衡三个方面对民事撤诉制度的法理基础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第三部分:民事撤诉制度比较研究。通过对我国、大陆法系法国、德国、日本以及英美法系英国、美国民事撤诉制度的立法分析,指出我国民事撤诉制度在提出撤诉的主体、撤诉的效果、诉讼费用的承担上与两大法系主要国家之间存在着相同之处,但在原告撤诉是否需要经得被告同意、拟制撤诉、禁止再诉、撤回起诉是否须征得法院的许可、撤诉的范围五个方面与两大法系国家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并对这些差异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从而为检讨我国民事撤诉制度的不足与完善该制度奠定基础。第四部分:我国民事撤诉制度之检讨与完善。该部分首先指出了我国民事撤诉制度存在着当事人诉讼地位不平等、撤诉许可强调法院职权等五个方面的缺陷,针对这些缺陷,文章最后提出了改革和完善我国民事撤诉制度的七项建议。第五部分:结语。该部分主要归纳总结了全文对民事撤诉制度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