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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以来,随着不平等条约的签订,越来越多的传教士进入山东,但因文化不同和情感隔阂,山东的传教工作一直未有显著成果。至光绪年间,“丁戊奇荒”在华北蔓延,山东成为灾荒发生最早的地区。传教士借由赈济工作,在山东地区取得了一席之地。传教士在赈济过程中,运用了与中国传统荒政截然不同的现代化方法,部分传教士还根据其自身工作向清政府提出了一系列针对灾荒的改革措施。这些活动无论是对当时的赈灾工作还是对中西方交往都产生了不小的影响。本文依据《申报》等报刊史料力图厘清“丁戊奇荒”在山东发生的原因及传教士进行赈灾的条件,分析传教士在山东赈灾时成立的组织及其主要活动,讨论传教士在山东赈灾活动造成的影响。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即第一章,主要介绍传教士参与山东赈灾的背景。传教士在中国活动的痕迹最早可追溯到唐代,但近代以前,传教士在山东并不活跃。直到19世纪60年代,更多的传教士开始在山东活动。1876年开始,山东因各种原因出现了罕见旱情,一时饿殍遍野,而限于客观条件,官赈无能为力,为传教士参与赈济创造了条件。第二部分即第二章,主要分析传教士在赈济过程中的活动。在山东的传教士尤其是李提摩太利用其自身人际,号召大量的西人参与赈款筹集工作,结果不仅西人响应者众,也刺激了各通商口岸的华人踊跃捐款。这些款项经由烟台转手交给山东各地的传教士进行分发,为了保证能够尽可能救助更多的灾民,这些传教士往来奔走、步步摸索,帮助了大量的灾民维持生活。与此同时,随着大量的西人加入赈灾活动,在传教士的关注下,成立了多个赈灾委员会。这些委员会在赈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此外,尤为值得关注的是许多传教士在赈灾过程中将儿童救济作为工作重点之一,纷纷收养儿童或提供资金以帮助儿童能够在灾荒中生存下去。李提摩太在赈灾中除了付出实际行动外,还大费周章与地方官吏打通联系,并通过与上层官吏会面交流和报刊发文的形式阐述其关于预防灾荒的改革建议,但可惜这些活动并未能获得回应。第三部分即第三章,主要讨论传教士参与赈灾的影响。山东地区是在“丁戊奇荒”中最先得到以传教士为主的西人赈济的地方,是西人首次大规模介入到一直被视为清政府或当地士绅责任的领域。这次救济不仅缓解了山东灾情,也对中外多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