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若干疑难问题研究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guojicai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合同诈骗罪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新型多发性犯罪。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合同诈骗罪的社会危害性日益严重。本文通过对合同诈骗罪中的几个疑难问题的分析与探讨,以便更准确地理解合同诈骗罪的特征,划清合同诈骗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试图为司法实践提供一些帮助。 全文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文章的重点之一。首先探讨了合同诈骗罪的合同形式之争,阐明了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各自存在的法理依据,肯定了书面形式在现行司法实践认定中的主导地位。同时,从合同诈骗罪的本质出发,阐释了口头形式在未来合同诈骗罪立法中应存在的相关法理;其次,阐述了其客观方面之危害行为的实质及表现形式,主要对“其它方法”进行了分析,指明了“其它方法”的认定标准必须要以合同诈骗罪客观方面的本质特征作为基石,并考虑以下三大因素:第一,必须体现合同诈骗罪手段行为的欺诈性:第二,“其它方法”既包括作为的方法也包括不作为的方法;第三,必须是发生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且与合同的签订、履行有实质上的联系。同时,也概括了合同诈骗罪客观方面“其它方法”的八大类型;最后,对本罪犯罪数额的认定进行剖析,在明确本罪犯罪数额(主要是合同标的额、犯罪所得额以及犯罪造成的损失额)的含义之后,对合同诈骗罪的既遂、未遂、连续犯(一般连续犯和“拆东墙补西墙”的特殊连续犯)和共同犯罪等形态之下的犯罪数额逐一进行了阐述。即在合同诈骗罪既遂的形态下,宜以犯罪所得额作为定罪数额,其它数额作为量刑数额;在合同诈骗罪未遂的形态下,宜以合同标的额作为定罪量刑的数额;连续犯形态下,宜以犯罪分子的最终所得额即犯罪分子犯罪实际所得额作为定罪数额,其它数额则作为量刑数额;而“拆东墙补西墙”的特殊连续犯形态,则以犯罪分子最后一次骗得的财物数额,加上前几次行骗后尚未还清的财物数额而形成的最终所得额作为定罪数额,其它数额则作为量刑数额;共同犯罪形态宜以共同犯罪的犯罪总额作为定罪数额,而量刑则应根据各个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时兼顾各犯罪人的分赃数额和参与数额。 第二部分是文章的又一重点。研究了合同诈骗罪主观方面的问题,
其他文献
从防控非典战斗一开始 ,《天津中医药》编辑部便通过电话向在隔离区一线的广东省、北京市、天津市的中医医务工作者获取了有关非典的病症特点、防治经验 ,这份资料十分珍贵 ,
<正>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重要的神话生物,是古代华夏各族共同崇拜的图腾。自古以来,除中原地区汉族之外,中国其他少数民族,甚至东亚大陆诸多民族,都将神龙视为本族瑞兽,对其
乡村记忆是乡村文化的直接凝结和体现,是由乡村独特传统逐渐内化而成的乡民的思想观念与认知习惯。从特质上来看,乡村记忆是多层次的动态系统,是乡村认同和乡村社会资本的集
中国民间宗教:国外人类学研究综述王铭铭中国民间的宗教文化包括信仰(神、祖先和鬼)、仪式(家祭、庙祭、墓祭、公共节庆、人生礼仪、占验术)和象征(神系的象征、地理情景的象征、文
在同一地域,同等政策下,未来企业之间的竞争将不单体现在管理水平和研发水平之争上,更多在于资源获取与整合能力的提升。尤其当前医药企业实施GMP改造、搬迁、扩产等项目需要大
<正>璧是中国古代社会流行的一种具有礼仪性质的器物。其使用时间之长(从新石器晚期到清代),圆形形制之稳定,不同历史时期纹饰特征之变化丰富,在古器物演变史上和考古鉴定断
转型期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劳资关系面临诸多的现实问题,尤其是经济市场化背景下劳动关系市场化与个体劳动关系向集体劳动关系调整的转型,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传统劳资关系格
<正>1983年4月,光山宝相寺上官砖瓦厂在取土过程中发现了一座古墓。后来当地农民将该墓室北部一座木椁破坏并取出了随葬器物。当地文物工作者在得知情况后随即展开调查并收回
司法警察是检察机关内部的一支重要和独特的队伍。有观点认为司法警察应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履行职责,从而否认其具备独立主体的地位。从对司法警察地位和职责的认识以及保障办
<正>中国玉器制作源远流长,在长达七八千年的发展历史进程中连绵不断,相沿不衰。先民们相信,透过通灵的美玉能汲取神明的智能,与天地交流对话。由最初以"苍璧礼天"帝王贵族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