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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词“和”的介、连属性判定一直是语法学界比较受关注的问题。“和”所连接的成分分为谓词性成分(记作VP)和体词性成分(记作NP)。当“和”所连接前后成分都为谓词性成分时,“和”作连词。“V1+和+V2”可以在句中共作主语、宾语、定语、状语、补语、谓语等各种句法成分,但连接谓词性成分时句中需要一些限制条件。“N1+和+N2”在句中共作主语、宾语、定语、状语、补语时,“和”为连词;“和+X2”在句中单作状语时,“和”为介词。“和”的介、连属性之争一直是语法学界争论不休的话题,这个问题争论的实质是当“和”处在“N1+和+N2+V”这样的句法结构中时,“和”的词性判定问题。判定“和”介、连属性标准的方法是:首先以分配律为标准,凡是能按照x(a+b)=xa+xb这个分解公式进行分解的句子,其中的“和”为连词,同时运用“互指法”和“互换法”来辅助验证。第二,运用“插入法”作为判定“和”为介词的形式标准,同时运用介词替换法来辅助验证。第三,当“N1+和+N2+V”的结构既可以适用于或“分配率法”或“互换法”或“互指法”,又可以在N1与“和+N2”之间插入一个虚指的成分时,“和”的词性为介/连两属。在这种词性不易判断的情况下,就要采用篇章语义标准来判断其具体词性。介词“和”的介引功能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介引共同或协同对象,介引针对对象,介引比较对象。连词“和”的连接功能体现在其前后语言成分之间的语义关系中,语义关系有三:并列关系、选择关系和递进关系。“和”前后成分之间的语序受到相关因素的制约。介词“和”前后成分之间的固定性语序主要是受到了语义凸显度和生命度的制约。连词“和”前后成分之间的语序分为可以调换和不可调换两种情况,当其前后语言成分之间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时,就会存有固定的语序,比如生命度因素、控制度因素、语境因素、认知因素、语音因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