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概括起来说,有两种目的不同的教师评价制度,一是奖惩性教师评价制度,二是发展性教师制度。奖惩性教师评价制度是一种传统的评价制度。它以奖励和惩处为最终目的,通过对教师五作表现的评价,作出解聘、晋升、调动、降级、加薪、减薪、增加奖金等决定。这种教师评价制度势必影响教师的坦诚态度,很难指望全体教师的积极参与。我国目前仍然沿用这种陈旧的、弊大于利的传统教师评价制度。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是一种新型的评价制度。它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为最终目的,建立在评价双方互相信任的基础之上,和谐的气氛贯穿评价过程的始终。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以来,英国开始推行这种新型的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受到了广大教师的欢迎。许多教师称赞这种新型的教师评价制度既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有力措施,又是纠正缺点、发扬优点的有效途径,更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教育改革制度。本文在回顾总结现行教师评价制度和实地考察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的基础上,分析研究了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的产生背景和操作原理,并且探讨了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的理论基础。笔者希望本文对我国的教师评价制度产生一定的影响,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克服我国现行的奖惩性教师评价制度弊端,调动教师的五作积极性,改善领导与教师、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教师与社会的关系,最终极大地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