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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城市是人类、社会、自然协调的并具有可持续性的良性城市状态。目前对于生态城市的研究包括生态城市的概念与内涵、规划理论以及城市治理三方面。前两者自从生态城市的概念首次提出以来,国内外的研究逐渐深入,理论也相对完善。但在生态城市的治理方面理论远远大于实践,并且理论涉及的方面较窄,缺少具体的治理理念和操作方案的设计。此外传统观念的束缚也阻碍着生态城市运营的创新实践,不能满足生态城市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本文首先对生态城市进行了界定指出了生态城市有别于一般城市的特点。同时对国内外生态城市的建设进行了概括总结并将国内一般城市治理方式总结为三类:政府主导型、市场主导型和社会主导型,并进一步结合生态城市建设实际,阐述了公私合作伙伴模式、城市经营模式和善治模式。结合城市可持续发展理论、城市生态系统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治理理论,认为城市应当是由生态城市中的利益相关者通过合作博弈的方式来协同治理。本文以生态文明示范市扬州市为例,总结出在生态城市治理中生态利益与其他利益冲突、城市公共设施的管理缺陷以及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的不完善三大主要问题。并采用博弈论的观点、公共物品属性的观点和外部性理论对其逐一分析,将影响问题的因素归结为价值观念、规划设计、科学技术和人的行为。最后阐述了生态城市治理的新思路:从产出到结果、从政绩到满意、从经济增长到统筹发展。从治理主体间的协同方式、公共设施市场化的管理模式、生态城市治理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四方面提出完善生态城市协同治理的建议。中国城市的生态城市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生态城市治理模式应该符合中国特色和地方特色,生态城市的治理有别于传统的城市治理模式,它包含了人类对于人与自然关系更深刻认识基础上的新的文化观,包含了按照生态学原则建立起来的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的新型社会关系,包含了有效利用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所以生态城市的治理需要新的城市管理理念来适应生态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