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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争端解决机制是WTO体制的核心,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争端解决机制是多边贸易体制的重要支柱,是WTO对全球经济稳定做出的最独特的贡献。但是,WTO争端解决机制并不是一个非常完善的机制,WTO争端解决机制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在诸多方面存在着很多不完善、需要澄清和改革的地方。本文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形成、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可能的改革方案进行了研究。在本文第一部分,简要介绍了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形成与特点。WTO争端解决机制是在GATT的第22、23条规定的解决贸易争端机制,以及经过近半个世纪实践所积累的经验和所形成的习惯规则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更强的统一性、也具有更高效率的争端解决机制。在本文第二部分,分析了WTO争端解决机制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包括在磋商环节、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人员构成、专家组和上诉复审程序、裁决执行及中止减让、对于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第三方问题等诸多方面存在着的不完善、需要澄清和改革的地方。在本文第三部分,阐述了WTO各成员方对于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意见。日本提案的重点是加强针对违反WTO规则措施的DSB裁决的执行力度,并对有关程序提出了建议。欧盟各国则注重加强专家组的权限。包括争端解决专家组(第一审)的常设化,引进案件发回重审制度等。而美国提出了增加透明度和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灵活性以及当事方对于争端解决的“控制力”的建议。发展中国家成员方提出了S&D提案,要求在争端解决程序中,根据发展中国家的情况、人力资源、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或财政能力,减少其负担或给予优惠。中国的提案则强调了当事方争端的尽快解决以及保护发展中国家成员方的利益的原则。在本文第四部分,对各成员方包括中国在内所提交的建议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自己在磋商问题、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人员构成、专家组和上诉复审程序、裁决执行、补偿和中止减让、对于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透明度问题、第三方问题等方面的一些看法。在本文结尾,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与改革情况进行了总结,指出从各国的立场和态度上来看,要形成使所有成员国都满意的有意义的一揽子协议相当困难,还需要进一步的努力。中国也应该积极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把握好自己的立场,以最大可能地维护我国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