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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组织形式,是基于内生要素与外生供给相契合的制度设计,突破了小规模经营对现代农业的制约,提升了农业经营规模,有效提高了人地资源配置效率、土地产出率及劳动生产率,有利于维护与保障农民利益,它既保持了家庭经营具有的优势制度内核,又扬弃了兼业小农经营模式,进而促进农村城镇化进程,一定程度地满足了当前解决我国农业诸多问题的现实需要。近几年我国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多次提出要加快家庭农场建设与加大对家庭农场的金融扶持力度。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了“家庭农场”概念,2014至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要充分发挥多元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引领作用,要坚持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本单位,将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成为现代农业的骨干力量。目前我国家庭农场发展普遍面临基础设施薄弱、农耕大型专业设备不足、资金短缺和土地流转受阻等一系列难题,自有资金无法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尤其是中长期信贷资金短缺严重,家庭农场得不到有效信贷支持,融资难问题是家庭农场发展的最大掣肘。家庭农场的发展需要作为资源配置主渠道的农村金融支持,但长期以来金融部门因农业领域投资收益率低,金融机构实施信贷配给,仅仅依靠市场机制解决家庭农场融资问题比较渺茫。因此,解决家庭农场融资难题应该转换思路: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将政府财政与市场相结合,在增加财政支农资金的同时,应该注重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率,以财政支农资金为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构建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的渠道,突破家庭农场传统融资制度约束。基于此,本文在第一、二章主要分析研究背景、问题、目的与意义、运用的研究方法、主要内容等。同时,对本文将运用的主要理论与核心概念进行梳理与界定,明确本文研究范围,对国内外有关家庭农场融资相关文献进行整理,总结现有研究的主要进展。第三章主要对家庭农场融资需求与影响因素分析。通过实地调研获得相关数据,采用计量模型分别对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经营类型的家庭农场进行验证,针对不同类型家庭农场信贷资金需求的差异进行分析。第四章对家庭农场融资渠道偏好进行分析,然后根据其融资渠道偏好,验证融资需求与现实转化情况,分析当前家庭农场融资模式存在问题,为第五、六章提供依据。第五、六章创新家庭农场融资模式与金融产品。种养有区分,规模有差异,价值链与产业链各不相同,由此决定不同的融资模式。同时,基于不同财政支点撬动效应的个性化创新金融产品。第七章总结国外财政资金支持家庭农场融资经验,并加以借鉴。以财政资金促进金融资源更多配置农业领域,是大多数国家的选择,也是WTO规则允许的范畴。许多国家在此方面积累了诸多经验,借鉴之,可以更好地促进家庭农场发展。并通过国外家庭农场融资经验,完善我国家庭农场融资模式。第八章本文结论与展望。总结主要的研究结论,指出本研究存在的不足之处,并对今后的相关研究进行展望。研究的几点结论:第一,家庭农场融资需求特征与传统农户相比有了新的变化,融资额度较大、融资期限有所增加、资金主要用于扩大经营规模与生产。第二,金融产品与融资模式创新对家庭农场融资影响显著,不同经营类型、不同经营周期家庭农场对金融产品与融资模式需求不同。第三,家庭农场融资偏好正规金融,但实现正规金融转化率比较低,当前正规金融融资模式不能适用家庭农场融资需求,金融产品缺乏。第四,通过家庭农场PPP融资模式设计、家庭农场“政银保”融资模式完善、家庭农场“产业链”融资模式转化以及相关的金融产品创新,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家庭农场,既能解决财政支农资金不足和使用效率问题,又可破解家庭农场融资困境。本文创新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通过对广东家庭农场实地调研,采用二元Logistic模型实证分析验证家庭农场融资影响因素,对不同经营类别、不同经营周期等家庭农场进行分别验证,使家庭农场融资模式与金融产品创新更具针对性。第二,分类探讨家庭农场融资模式,针对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经营类型家庭农场的融资需求及其相应金融产品创新进行探讨,针对财政资金对差异化家庭农场扶持机制进行剖析,分析其利益联结点,比较选择财政资金着力点及其杠杆方式,以有限财政资源撬动更大规模金融资源支持家庭农场,以市场机制提高财政、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纾解家庭农场融资困境。第三,供给侧改革效率的改进。以财政支农资金为主导,结合市场机制,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家庭农场建设,既改善了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率,又减轻了有限财政支农资金的投放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