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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999年,La Porta、Florencio and Shleifer等人首次提出了“终极控制人”这一概念,从此终极产权的研究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国外的许多学者开始对终极产权进行研究。我国学者对终极产权的研究主要在国外的理论和实证方法基础上再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尽管起步晚,也取得了一些成果。对于盈余管理目前研究的学者较多,取得的成果也较显著,然而对于终极产权、盈余管理和审计意见这三者的关系研究的文献还较缺乏。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全球化格局形成,特别是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来袭,世界经济及其格局受到重大冲击。虽然我国经济被影响程度相对较小,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国企业管理不存在问题。一些上市公司以盈余管理为借口,使得对外发布的财务报告很多都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由此,注册会计师保持高度独立性,开始发挥“经济监督”作用。尽管现如今我国的审计市场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注册会计执业人数的增加和事务所规模的扩大是不是代表着审计质量的提高(特别是有政府参与的情况下),这还需要进行进一步证实。本文就是在此前提下对上市公司终极产权和盈余管理对审计意见的影响进行实证研究,探究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揭示程度,以此发现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审计质量问题,并对如何提高我国审计质量提出相关建议。本文釆用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的方法展开了对终极产权、盈余管理对审计意见的影响研究。文章主要包括五个部分,前面三个部分利用规范研究的方法,对终极产权、盈余管理和审计意见理论进行阐述以及三者之间的关系回顾分析。第四部分对我国2007-2013年的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样本进行了实证分析,包括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被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性检验分析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显示,审计师在实施审计时,当企业的盈余管理程度较高时,审计师可以识别企业的盈余管理和舞弊行为;对于不同的盈余管理目的,审计师可以区分机会主义盈余管理和决策有用性盈余管理,并出具不同的审计意见;终极产权与审计意见显著负相关,即终极产权层级越高的企业,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概率越小;注册会计师在识别盈余管理时加入了终极产权的影响,发现有政府背景的企业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概率变小了,审计师在评估风险水平和重要性时,企业的终极产权层级对审计师的影响比较显著,当盈余管理和终极产权同时存在,共同对审计意见有作用时,审计师可能会因承担更高的审计风险而对终极产权层级反应更为强烈。第五部分,在前文实证分析基础上,试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找出本文的研究不足。在研究过程中,笔者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了努力。终极产权相关数据为笔者手工收集,并按照不同行业进行数据的处理。在实证部分,将企业最终控制人作为终极产权所有者,用操作应计利润的绝对值来作为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分别从审计意见和终极产权类型分组来进行分析研究,最后在研究了终极产权和盈余管理单独对审计意见的影响基础上,综合分析了在终极产权和盈余管理同时存在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对不同盈余管理程度的容忍度是否有变化。最后在建议部分,根据前文的研究结果提出了实质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