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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商品市场取得迅猛地发展,市场体系在逐步形成。但是当前商品市场的发展还不完善,还存在许多缺陷,一些市场行为并不规范。这些不规范的市场行为,甚至一些违法行为经常扰乱正常的商品市场秩序。因为市场失灵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通过打破市场垄断、查处不正当竞争、克服市场制度可能产生的外部性问题,从而对市场失灵进行干预。市场监管作为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主要职能之一,其目的是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家的职能部门,承担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多年来工商机关致力于整顿不规范市场秩序,使经济运行环境明显好转。随着我国市场体系的逐步完善,这就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监管执法工作中进行新的改革,以适应新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在市场监管第一线,担任着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力量、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责,作为窗口树立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良好形象。基层工商人员必须完善市场进入机制,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创造有利于市场主体发展的良好环境。基层工商人员还应加强监管手段和机制创新,以满足新形势的需要。要加强商品及其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健全和完善商品入市、退市制度。市场行为主要包括市场交易行为和市场竞争行为。目前市场秩序混乱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市场竞争行为不规范。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必须重点对市场经营主体,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通过采取不正当或违法手段进行的排挤竞争对手、争夺市场,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进行打击。本文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展开。本文以加强商品流通领域市场监管立论,对市场监管的涵义、特点及必要性进行介绍,分析了当前苍山县商品市场监管方面的现实性问题及其原因,着重探讨了规范和完善市场主体、市场客体、市场行为和监管者的方法,论证了完善商品市场监管的道德信用环境、体制保证等基本内容,以求从根本上解决商品市场监管问题,从而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本文创新之处,在于提出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改进和加强商品市场监管的新方式和新手段。我们需要加强道德宣传教育,增强经营者诚实意识,完善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体系。我们应完善监管约束机制,加强对市场经济的经营主体规范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