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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定价指政府对于部分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直接定价或制定一定的价格标准,以此来指导经营者进行具体的经营活动。怎样分析并解决政府定价存在的问题,推动我国政府定价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是当前价格立法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目前,政府定价主要存在政府定价与政府指导价定价范围不明确、定价程序缺乏必要的制衡机制、定价听证制度形同虚设以及政府定价法律责任不明确等问题。应修改《价格法》中政府定价范围的相关规定,将定价范围限定在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以及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定价目录应合理分配政府直接定价与政府指导价的比例,最大限度发挥两种定价形式的优势,并对定价口录进行周期性调整。规范政府定价程序,通过制度设计保障消费者主动提起调价申请的权利,建立有效的成本审核制度和价格决策评估制度,不断完善定价听证会制度。明确政府定价的法律责任,通过修改《价格法》,将违反政府定价的表现形式及处罚措施具体化,加强对违法定价行为的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