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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民意是民意的网络方式呈现,是对传统媒体民意的继承和超越,并深刻地变革了媒体民意的深层结构。随着网络言论空间的拓宽和言论管理机制近年来的宽松发展,“互联网政治”渐趋发生,网络民意在“引爆”社会问题和社会现象,尤其是在推动公共事务、公共决策方面,发挥出前所未有的巨大社会干涉作用和现实影响力。“民意直通车”直通公共决策,其势赳赳,势不可挡!公共决策也因此陷入了从“不接受”到“不得不接受”的困局之中。由此而来的是对网络民意影响公共决策的现实合理性、价值及双方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存在问题的广泛关注和争议。本文在厘清概念和描述现象的基础上,把研究重心放在网络民意和公共决策的关系认知及揭示其背后的权利和权力关系之上。一是从理论上梳理网络民意和公共决策的关系,透视其背后的权利和权力意蕴和复杂纠葛,提出网络民意和公共决策关系的“应然”状态;二是从现实出发,对两者间的矛盾的“实然”情形进行分析,具体考察了网民结构、网络自由离散特征、网络情绪化表达等问题同公共决策民主、科学、理性要求的冲突,以及公共决策中对待网络民意的消极态度、“自利”倾向和技术方法上的被动和偏差等问题同网络民意的正当性、利益性、自主性要求之间的矛盾,并提出对各问题的反向思考和意见。通过多重考察发现:(1)无论是网络民意和公共决策,还是其蕴含的权利和权力范畴,都处于典型的对立统一之中,双方具有同构性、矛盾性和互补性等特征,一方面相互冲突,一方面又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甚至转化。(2)冲突具有“微调”社会关系、释放破坏能量等正向功能,其根本价值在于通过调整“矛盾”,追求和实现“和谐”与“秩序”。因此,促进网络民意和公共决策的融合,寻求权利和权力间的“对接”,通过协商和平衡等手段实现关系“和谐”和利益“共赢”,是解决我国当前公共决策困境、增进社会效益和福利的应然选择。(3)从现实考察看,网络民意虽然存在缺陷,却是当下最为广泛和最具活力的民意形式之一;公共决策虽然问题诸多,但依然开创了历史上最为民主和开放的崭新时期。网络民意与公共决策相互作用的首要价值在于,网络民意利用网络的特殊平台和激进的直接表达手段,客观上推进了公共决策中的协商民主;并进一步呼唤对更为完善的“决策权力主动、民意权利主导”协商决策模式的探索。在建构自身和谐、寻求平衡之道、接受“他者之鉴”的前提下,民主协商、对话融合的新型“网络民意—公共决策”关系和“权利—权力”关系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