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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之前的几十年,中国农村落后的经济和卫生状况以及农民健康的最低需求,导致了中国特有的“赤脚医生”的产生,形成了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八十年代开始,随着传统合作医疗的解体,赤脚医生失去了其制度基础,发生了向乡村医生的转变.八十年代对村医管理的松懈以及对农村医疗的忽视,造成了农村医疗环境的混乱、农民看病难等问题。从九十年代开始国家逐渐加强了对农村医疗的规范和管理。2003年国家开始试点并逐步推行了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改善农民的健康状况。
本文以安徽Y县为个案,研究我国乡村医疗制度的运行机制及绩效。从机构设置、职能转交、行政行为和监管瓶颈等方面分析作为农村医疗的管理和监督主体:县卫生监督所;从“一村一所卫生室”等村医管理制度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等分析农村医疗制度建设,并阐释了该县医疗制度的实践模式。
村卫生室是最底层的医疗服务机构,作为乡村的一种主要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为农村的医疗服务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目前和将来一定时期内,乡村、农民都缺少不了它。另一方面,这种村卫生室在某种意义上具有乡村公共领域的功能。
农村医疗制度建设促进了农村医疗制度的完善,提高了农村医疗服务质量。农村医疗制度化的发展导致:医疗卫生组织及程序的适应性加强,医疗组织或机构内部分工细化,医疗组织和程序的地方性和自主性明显。同时制度的发展也推动着实践的创新,Y县的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行动很好的例证。
但乡村医疗制度中也存在问题,还有待改善。财政投入不足与补偿机制不健全、医疗设备陈旧与人才短缺以及服务功能错位等都制约着乡村医疗的发展。因此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加大财政投入、改革管理体制、采取多种医疗保障方式以及进行制度建设等就显得特别重要,这些是改善乡村医疗环境和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有效方式。